刑事訴訟上訴期限是幾天
刑事案件上訴期限分為兩種情形,分別是:1、對于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十日。2、對于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五日。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一、刑事訴訟上訴期限是幾天
刑事案件上訴期限分為兩種情形,分別是:
1、對于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十日;
2、對于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五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二、刑事上訴程序怎么走?
1、當事人要求上訴。上訴,書面提出上訴,或者口頭提出上訴,而口頭提出上訴應制作筆錄。
2、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可以通過原審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
(1)向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的。一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在上訴期滿3日后將上訴狀、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法院。
(2)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上一級法院將收到的上訴狀3日交給一審法院,由一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院規定。
3、寫上訴狀。上訴狀要包括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第一審判決書的文號,第一審法院的名稱等。
4、上訴人可以撤回上訴。上訴期限內,上訴人可以要求撤回上訴,法院應當準許。
5、上訴期滿后,上訴人撤回上訴,由二審法院進行審查。如果原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院正確,量刑適當,二審法院準許上訴人撤回上訴。如果原判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二審法院應當不允許撤回上訴,繼續按照上訴程序審理。
上訴是刑事訴訟司法救濟的措施之一。在很多的庭審中的一些刑事案件的話當事人也是會對于法院給的審判意見不服,這樣的情況下也就可以進行上訴的申請,當然也是需要先填寫很多份上訴書,待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后再進行上訴。
自訴起訴上訴和申訴的區別是什么
自訴是針對特定類型的案件,包括刑法中“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以及人民檢察院未提起公訴、但被害人有證據支持的輕微刑事案件,或公安機關、檢察院已決定不予追究的案件,由當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請求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
起訴指的是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指原告方向法院提起對被告的訴訟。
上訴是在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滿,在法律規定的上訴期內,通過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更高一級法院提起上訴。根據刑事訴訟法,上訴人包括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必須得到被告人的同意,或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對一審判決的民事部分提出上訴。
在民事和行政訴訟中,原告、被告或有直接利益關系的第三人,若對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滿,同樣可以在法定上訴期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申訴則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生效的判決或裁定,向法院或檢察院提出申訴,請求重新審理或檢察院提出抗訴,啟動再審程序。申訴與上訴的主要區別在于,上訴針對的是尚未生效的判決或裁定,而申訴針對的是已經生效、不可再上訴的判決或裁定。
刑事案件上訴流程及決定
對刑事案件一審結果不滿意欲上訴的,請在法定時限內在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上級法院提交上訴申請。
如有異議或申訴,可從收到判決及裁定文件之日次日起計算十天或五天提出,即分別針對判決或裁定提請上訴與申訴。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刑事案件的上訴期限具體是多長
刑事案件的判決與裁定的上訴期限有所不同。對判決的不服,上訴期限為十日;而對裁定的不服,則為五日。這些期限是從接收判決書或裁定書的次日起計算。在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裁定后,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通過書面或口頭方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這一權利不得被剝奪。上訴的期限是十日對判決,五日對裁定,從接收判決書或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和第二百三十條。這一條文明確指出,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對第一審判決或裁定進行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近親屬,在得到被告人同意后,也可以提出上訴。同時,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對第一審判決或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進行上訴。重要的是,對被告人的上訴權利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剝奪。上訴期限規定為十日對判決,五日對裁定,從接收判決書或裁定書的次日開始計算。
綜上所述,對刑事案件的上訴期限包括判決與裁定的期限,分別為十日和五日。上訴期限從接收判決書或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適用于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律保障了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近親屬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上訴權利,但明確禁止剝奪被告人的上訴權。這些規定確保了訴訟程序的公正和透明,為當事人提供了合法的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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