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還能怎么辦
家人遇到被刑事拘留的情況,應當采取以下幾種方法:1.第一時間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實。2.親屬朋友有權向辦案機關了解羈押的場所。按照法律規定,傳喚、拘傳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羈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拘留人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3.如果被拘留數十日后既沒有得到拘留通知,這種情況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直接電話聯系當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從而得知犯人被羈押的地點和事由。4.如果家屬確定親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確知羈押的場所,那么可以及時聘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以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家屬應該積極了解辦案單位以及審訊的地點。找機會與辦案民警溝通,打聽案情,包括罪名、參與人員、案發經過,最好能問到辦案民警的名字。家人被控制24小時后,向辦案民警索要拘留通知書,家屬憑身份證以及戶口本或結婚證向民警索要親人非查封扣押的個人物品。 刑事拘留的條件:“刑事拘留的適用條件是: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等等。” 綜上所述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第一時間向辦案機關索要刑事拘留通知書,同時了解案情承辦民警的姓名和聯系方式。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委托律師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實,刑拘的時間,羈押的場所等案情相關信息。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家人被刑事拘留家屬怎么辦
1,若沒有做違法犯罪的事,不用擔心。 2.若人已經被刑事逮捕,家人與朋友們是不能見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師才能去 看守所會見 ,你們要及時請律師去會見他,與他面談,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確定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是否符合犯罪等,爭取從輕處理、維護他的合法權益 若要辦理會見,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以及委托人與嫌疑人的關系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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