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因病離職公司有補償嗎
你所說的這種情況,因自己生病主動離職單位是有一些賠償的,但是比較很少,所以這個時候如果確實因為生病的原因,這個時候與咱們千萬不要自己提出主動離職,這個時候一定要提出因身體不適應工作的原因造成身體不適,需要休養,這個時候你的這種辭職的性質就變化了,也就是說這個時候公司給予你賠償,最起碼也是三個月的工資,然后相對應來說還對于你以后的這種病癥,也就是說在對于工作中產生的這種疾病產生一定的身體的影響,這個時候都會得到補償的。
病重不能上班,與單位協商,不用主動辭職,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否有經濟補償,要看用人單位是否有過錯,用人單位有過錯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沒過錯的,則不用給補償;屬于以下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以個人理由辭職的沒有經濟補償。員工生病不能從事工作離職一般沒有補償。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沒有補償,但是被迫辭職的除外。
勞動者因為病情治療結束后,不能勝任原有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可以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對于離職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和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對離職補償金不同,就是解除勞動合同也有多種方式,員工自行提出或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補償金的,但是如果是員工自行提出,但是是經雙方協調一致的,單位要按上年平均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是員工不勝任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員工非因工負傷,經過醫療期后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后解除勞動合同,除了支付經濟補償金,還要支付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因職業病離職有賠償嗎
因勞動者出現職業病后,勞動者辭職是有賠償的,但需要申請工傷認定,確定為工傷后才有賠償的。
職工患職業病后單位應該怎么做?
員工在職期間患職業病用人單位的處理方法:
1、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職業病病人
用人單位應建立職業病報告制度,責任到位,有人負責,當發現有職業病病人時,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偽造和篡改。
2、向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
用人單位出現職業病病人時,除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外,同時還應向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
3、積極安排勞動者進行職業病診斷和鑒定
如果員工在工作過程中感到不適,又排除其他疾病的,經員工申請,用人單位應安排員工的職業病診斷,對職業病診斷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為了保證受到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享有充分的權利,職業病診斷、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4、安排職業病病人的治療、定期檢查和康復
員工被確診患有職業病后用人單位應根據職業病診斷醫療機構的意見,安排其醫治或康復療養。用人單位同時應建立相應的制度,對職業病病人治療、定期檢查、康復等內容進行明確規定,責任到位,有人負責相關工作。
5、調離和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
員工被確診患有職業病后其用人單位在員工經醫治或康復療養后被確認為不宜繼續從事原有害作業或工作的,應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另行安排。用人單位應為確診患有職業病的員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報工傷,對留有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根據其鑒定結果安排適合其本人職業技能的工作。用人單位同時應建立相應的制度,責任到位,有人負責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的相關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相關推薦:
農民被撞賠償(十七歲農民工被撞死亡賠償金標準)
死亡賠償共計(怎么計算死亡賠償金)
丟件怎么賠償(快遞丟件怎么賠償)
打架二次賠償(打架輕微傷次要責任承擔多少賠償)
間接損失賠償(產品質量間接損失是否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