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賠償責任和連帶責任的區別
當涉及到法律責任時,補充賠償責任和連帶責任有著顯著的差異。首先,它們產生的原因不同:連帶責任源于各責任人共同的行為或義務,而補充責任則由主責任人和補充責任人各自獨立的行為造成,主責任人先承擔責任。其次,抗辯權的行使存在差別:補充責任人享有催告和先訴抗辯權,而在連帶責任中,責任人沒有這類權利。在追償權方面,補充責任通常僅限于在主責任人清償后追償,而連帶責任人則可以內部追償。責任范圍上,連帶責任要求全責承擔,而補充責任通常部分給付,以注冊資金或法律規定為限。法律依據方面,《民法典》對此進行了明確,如規定了連帶責任份額的確定和追償權,以及補充責任的適用條件和追償機制。
具體來說,如果在經營場所的事故中,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損害,經營者、管理者或組織者將承擔補充責任。即使他們已經承擔責任,仍可能向第三人追償。這與連帶責任中的直接責任和追償權利形成了鮮明對比。因此,理解這些責任類型對于處理相關法律糾紛至關重要。
補充賠償責任和連帶賠償責任的區別
連帶責任是指各個責任人對外都不分份額,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承擔責任。補充連帶責任,是指連帶責任人之間責任的承擔有先后順序,只有在第一責任人不承擔或不能承擔的情況下,其他責任人才承擔連帶責任。那么,補充賠償責任和連帶賠償責任的區別?接下來由我帶您了解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補充賠償責任和連帶賠償責任的區別1、首先明確,補充連帶責任,是指連帶責任人之間責任的承擔有先后順序,只有在第一責任人不承擔或不能承擔的情況下,其他責任人才承擔連帶責任。而補充責任,是不真正連帶責任的一個下位概念,它事實上是一種廣義的請求權競合,例如,顧客住進賓館遭受犯罪行為人殺害,犯罪行為人負有人身損害賠償的侵權責任,賓館負有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這兩個責任產生了競合。犯罪行為人承擔責任,則賓館消滅責任;賓館在犯罪行為人無力賠償或者賠償不足或者逃逸無法賠償時,應當承擔補充責任。這時,犯罪行為人消滅了對受害人的責任,但卻產生了對賓館的賠償義務。這就是侵權補充賠償責任規定的含義所在。 2、從上述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補充連帶責任的前提,是責任人之間首先要負擔連帶責任,僅僅是在責任的承擔上有先后之分。而補充責任,又稱侵權行為補充責任或補充賠償責任,是從不真正連帶責任發展而來的,也就是說都是數個行為人的數個行為,基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不同的事由而發生的不同債務的偶然競合;行為人的主觀狀態均相對獨立。都是數個行為人各自具有單一的主觀狀態,沒有任何意思上的聯系,責任相同純屬于相關的法律關系發生巧合,使責任競合在一起。 3、分清了這兩個概念,來看你說的這個例題。 第一個問題,夫妻雙方離異,一方無力承擔賠償責任,根本不存在夫妻二人侵權責任競合的問題,僅僅是一個責任承擔先后的問題,那么這就是一個補充連帶責任。 第二個問題:這個承擔的就是一般保證責任,既不屬于補充連帶責任,也不屬于補充責任。
二、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連帶責任是指各個責任人對外都不分份額,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承擔責任。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的部分為由而拒絕。如交通事故中駕駛員和車主,在駕駛員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對受害人所承擔的責任。連帶賠償責任就是指權利人可以向任何一個義務人提出賠償其全部損失的要求,而此義務人可根據事先約定或法律規定向其他義務人追償超出自己應承擔的部分。這類糾紛一般發生在合伙,公司聯營中。如甲、乙合伙開了一家手飾店,不久向丙借債2000元,后因經營不善解散,那么丙可以向甲、乙中任何一人提出歸還其2000元的要求,而甲、乙則可根據事先約定或法律規定向另一人追償超出自己應承擔的部分連帶賠償責任就是指權利人可以向任何一個合同義務人要求權利時,任何義務人據事先約定或法律規定向其他合同義務人追償超出自己合同義務承擔范圍的部分法律要求。這類糾紛一般發生在合伙,公司聯營中 三、補充賠償責任包括哪些 按照司法解釋的精神,補充賠償責任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 一是順位的補充,即首先應由直接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直接責任人沒有賠償能力或者不能確定誰是直接責任人時,才由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經營者或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是實體的補充,即補足差額。 但必須注意的是,經營者或行為人在實體上的補充賠償責任有一個重要的限制,即他只能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這意味著,經營者或行為人的補充賠償責任的總額,不能以直接侵權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總額為限,而是根據其自己行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總額為限。二者可能一致,如經營者或行為人如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損害結果根本就不會發生的情形,經營者或行為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與第三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完全一致。但許多情形下,經營者或行為人的賠償責任范圍要小于直接侵權人的賠償責任范圍。
責任的補充賠償和連帶賠償的區別
連帶責任與補充賠償責任都是必須由法律規定,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責任劃分。連帶責任對外每個人都需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對內責任劃分可以協商,協商不一致的,平均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承擔責任后可以依法向債務人或侵權人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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