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是一種極其危險且違法的行為,不僅嚴重威脅公共安全,更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一般情況下,當酒駕導致他人死亡時,肇事者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肇事后有逃逸或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駕撞死人具體賠償金額的計算較為復雜,通常由法院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死者年齡、收入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一、酒駕
飲酒駕駛是指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
二、醉駕
醉酒駕駛是指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酒駕致人死亡屬于交通肇事罪,其量刑標準如下:
1、一般情況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特殊情況
如果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嚴重后果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危險駕駛罪處罰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醉酒駕駛本身就構成危險駕駛罪,將處拘役并處罰金。
三、綜合判決
在酒駕致人死亡的案件中,法院通常會根據具體情節,綜合考慮醉酒程度、事故后續處理等因素,在上述量刑范圍內作出判決。
一、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了人身損害賠償的具體項目。
二、賠償項目
對于酒駕致人死亡的情況,賠償項目主要包括:
1、喪葬費
2、死亡賠償金
3、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果死者生前有被扶養人)
4、交通費、住宿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三、賠償金額計算
具體賠償金額的計算較為復雜,通常由法院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死者年齡、收入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以某一線城市為例,死亡賠償金可能達到80萬元左右,加上其他賠償項目,總賠償金額可能超過100萬元。
一、案件概述
2019年7月3日晚,譚明明酒后駕駛瑪莎拉蒂轎車,載著朋友劉松濤、張小渠離開燒烤店,途中與多輛轎車發生剮蹭后逃逸,最終追尾一輛正在等紅燈的寶馬轎車,導致寶馬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兩人死亡、一人重傷。
二、判決結果
譚明明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譚明明等三人共賠償受害者家屬1000余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p>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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