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01)刑復字第218號 被告人鄭某,又名鄭某林,女,1972年3月17日出生,漢族,河北省霸州市人,小學文化,農民,住霸州市霸州鎮城x街。2000年4月30日被逮捕。現在押。 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鄭某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一案,于2000年9月25日以(2000)廊刑初字第4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鄭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勇新杰經濟損失人民幣 10845.25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勇豐華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元。宣判后,鄭某不服,提出上訴,廊坊市人民檢察院以量刑畸輕為由提起抗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1年7月31日以(2000)冀刑一終字第71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維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2000)廊刑初字第4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中對被告人鄭某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及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勇豐華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元部分;撤銷一審判決中對鄭某犯故意殺人罪的量刑及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勇新杰經濟損失人民幣10845.25元部分;以被告人鄭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勇新杰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元,并依法報請本院核準。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復核。現已復核終結。 經復核查明:被告人鄭某之父經村干部同意,于1999年4月間在霸州市中心市場南端的“百味粥屋”東側安裝電表,由鄭某之伯父在此擺放冰柜賣冰糕,同年10月因季節原因暫時停業。2000年4月28日鄭某之父再次在此設攤擺放冰柜時,與已在此地賣水果的被害人王瑞霞之夫勇××因攤位占用問題發生爭吵,經他人調解,勇××讓出所占位置。被害人王瑞霞、勇新杰見狀產生不滿,與鄭某發生爭執,并推拉鄭家擺攤所用冰柜,致鄭某之母劉××倒地。鄭某見狀遂抄起王瑞霞攤位上的水果刀,刺王瑞霞背部一刀,致王左肺動脈破裂、心臟左側緣傷,造成大出血死亡。勇新杰見狀上前奪刀,被鄭某刺傷右腿及左肩部,造成輕傷。 上述事實,有現場勘查筆錄、尸體檢驗筆錄、傷情鑒定書、作案兇器、證人證言等證據證實,被告人鄭某亦供認,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鄭某持刀行兇,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輕傷,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懲處。一、二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鑒于鄭某犯罪系與被害人糾紛引起,被害人對糾紛的產生和矛盾激化負有過錯,故對鄭某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一審判決量刑適當,公訴機關提出原判量刑畸輕的抗訴理由不成立,二審判決量刑不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0)冀刑一終字第71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中對被告人鄭某的量刑部分; 二、被告人鄭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原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三、維持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00)冀刑一終字第71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中的民事賠償部分。 本判決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審判長李燕明 代理審判員宋瑩 代理審判員武文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書記員孫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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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應當遵循依法、及時、規范、真實的原則。
第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聯網設立中國裁判文書網,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各級人民法院對其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裁判文書質量負責。
一審刑事判決書怎么寫
一審刑事判決書 (××××)×刑初字第××號
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害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強制措施情況等,現在何處)。
辯護人……(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
××××人民檢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訴;在訴訟過程中,被害人×××又以要求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為由,向本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或由審判員×××獨任審判),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對本案進行了合并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員)×××出庭支持公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證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首先概述檢察院指控的基本內容,并簡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起訴的民事內容;其次寫明被告人供認、辯解和辯護人辯護的要點)。
經審理查明,……(除詳寫法院認定的事實、情節和證據外,還應寫明由于被告人的行為造成被害人直接經濟損失的事實。如果控、辯雙方或一方對事實有異議,應予分析否定。在認定事實時,不但要具體列舉證據,而且要通過對主要證據的分析論證,來說明本判決認定的事實的正確性)。
本院認為,……〔根據查證屬實的事實、情節和法律規定,除論證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應否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論證被告人對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應否負民事賠償責任(一案多人的還應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及其刑事和民事責任),應該從寬或從嚴處理。對于控、辯雙方關于適用法律方面的意見和理由,應當有分析地表示采納或予以批駁〕。
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分四種情況:
第一、被告人構成犯罪并應賠償經濟損失的,表述的:
一、被告人×××犯××罪,……(寫明判處的刑罰或者免予刑事處分);
二、被告人×××賠償被害人×××……(寫明賠償的金額和支付日期)。
第二、被告人構成犯罪,但不賠償經濟損失的,表述為:
一、被告人×××犯××罪,……(寫明判處的刑罰或者免予刑事處分);
二、被告人×××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免予賠償經濟損失)。
第三、被告人不構成犯罪但應賠償經濟損失的,表述為:
一、被告人×××無罪;
二、被告人×××賠償……(寫明受償人的姓名以及賠償的金額和支付日期)。
第四、被告人不構成犯罪又不賠償經濟損失的,表述為:
一、被告人×××無罪;
二、被告人×××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交上書狀正本一份,副本×份。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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