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會通過記錄的方式,由公安機關記錄到個人的檔案中,而檔案對于學習,工作等等一些重要的生活行為都會產生極大的影響,可能會阻礙你工作的提升,學習的進步,所以一定要好好遵守法律,不要實施違法犯罪的行為。
一、刑事處罰如何進去檔案?
具體刑事犯罪紀錄在公安機關肯定是有記錄的,理論上是沒有進入個人檔案, 但在受到刑事處罰時,會有因此開除工職或開除學籍等記錄進入個人檔案的。并且在此后填寫的個人履歷表時此段經歷應當如實填寫。
對子女還是有一定影響的。例如報考人民警察,同等條件下,會優先錄取直系親屬沒有犯罪記錄的人。
在實際生活中,孩子要想從事一些特殊的職業,如警察、公務員、法官、特種兵、要害部門工作人員等還是受一定影響的,尤其是被判重刑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
受到過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會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加、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行政拘留、罰款。
刑事處罰包括:緩刑、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罰金、沒收財產等。
二、相關規定
對于是否受過刑事處罰證明如何進行辦理問題,大概兩種情況下,需要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是否受過刑事處罰證明)。一種是找工作,打算聘用你的單位需要知道你是不是好人,是不是有案底。當然不是所有單位,而是工作內容比較要緊比較敏感的比如在銀行點錢在貴重商品倉庫看門,對職員的人品道德法律法規方面有要求的。
另一種是辦出國手續國外工作簽證啥的人家外國人要把關,不給刑事犯打開門縫讓你逃避法律制裁跑到國外去繼續犯罪??赡苓€有其他用途我就不清楚了。
辦這個證明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到公證處免費領取一張表格。4A紙上半聯你自己填寫上某某派出所,請為某某人辦理是否受過刑事處罰證明。有公證處公章是留給派出所的存根。下半聯不要填寫,留給派出所填寫、蓋章,就是交給申請人的證明了:
派出所辦理無犯罪記錄(是否受過刑事處罰)證明攻略
以前沒有那個長方形的印章,是最近加上的:“僅限辦理公證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是所有公證處都加蓋了呢還是只有這一家公證處的規矩,不知道。按說這個表格蓋好派出所的章是拿回公證處辦理公證書用的。但是直接拿回聘用你的公司去,也一樣可以證明你的清白。
另外一個方法,是單位開介紹信,寫明某某派出所,茲介紹我單位某某前去辦理某某人是否刑事處罰證明請予接洽等等。介紹信就是那種紅頭印好的格式。別忘記蓋單位的公章。這個不需要去公證處拿表格。派出所收下介紹信,拿出一大本也是印刷好的格式證明而且派出所的章子事先都蓋好了,填上內容,撕下來給你。警察叔叔還特別說明,證明信上還要空白,如有需要,你可以自己補充。他舉了個例子但我沒聽明白。反正那個證明信是一大張,比公證處給的這個表格要大方大氣。
刑事處罰是對于違反刑事法律規定的行為人的一種處罰,具體包括拘役,管制,緩刑以及徒刑。如果實施了犯罪,但是最終被免于處罰的,那么可能不會被記錄到檔案里,這個是屬于非常幸運的個別情況,為此還是告誡要遵紀守法。
一、刑事處罰人員檔案在哪里保存
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受刑事處罰人員檔案如何保存它屬于終身記錄。案底是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刑事拘留并不等于受到刑事處罰,只有經法院判決,并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才會記入個人檔案。緩刑是被記錄在警務平臺里的,但是個人檔案是在人力資源中心或者是用工單位,所以檔案里面可能沒有記錄但是在公安的平臺里面是能看見的。
對于免予以刑事處罰的情形,當事人仍然存在刑事犯罪記錄。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拘役不會進人事檔案,但是在公安局會有案底,只是不會進入個人人事檔案影響就業和發展。對于服刑人員的教育和改造是需要一定的時間的,但是短期自由刑的刑期是有限的,容易形成服刑人員改造期與服刑期之間的矛盾。由于拘役刑期較短,其懲罰功能弱,不具有刑罰的威懾力,以致無法達到改造效果。
對于免于刑事處罰的當事人員和犯罪人員不滿十八歲的、判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犯罪記錄予以封存。除了國家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時使用,其他人員和單位無權進行查詢和使用。當事人員也應該按照法律規定,按照判決結果進行服刑和繳納罰金,接受人民法院的處罰。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