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身預防
加強自身素質的培養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應該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盡管他們還處于識別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較差的階段,但對于真善美與假惡丑還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
我們應當培養他們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范的觀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以及自尊、自律、自強的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當然,這需要和后面要談的家庭預防、學校預防相結合,才能產生好的效果。
二、家庭預防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應從家庭抓起。1980年聯合國第三屆預防犯罪及罪犯處理大會的有關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國家中都是影響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會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種基本形式,是整個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培養、教育子女是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養不教,是父母的失職,教子不善,則是父母的罪惡。一個家庭的環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觀念和行為規范,都直接影響著孩子的成長,對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
一個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當,能夠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塑造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從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為的產生。
搞好家庭預防,應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提高父母自身素質,優化家庭環境。
為人父母者,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愛好,給孩子做好表率。同時,這也是社會有關部門需要做的一項工作,要提高婚姻質量,加強對父母(家長)的培養,不僅要提高這些家長的科學文化知識,并且要教會他們培養、教育孩子的方法。
2、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
父母教育方法不當,過分溺愛和縱容,不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教訓也是深刻的。武漢一酷愛玩網絡游戲的16歲少年徐某,拿起菜刀向熟睡的母親砍去,其目的是索要8000元錢。
母親的臉、腰上被砍了6刀(后經搶救脫離危險)。當他逃離現場時,母親還追著喊:“伢,你把毛線衣穿上,莫凍著了!”可憐天下父母心!這都是嬌慣、縱容種下的苦果。
作為父母,不僅要關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們如何做人,經常觀察、了解他們在想什么,做什么,關心什么事,結交什么人,要平等地與他們溝通,多一分體貼,少一些訓斥;
多一分愛護,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專橫。對于失足、犯錯誤的孩子,更應給以家庭的溫暖,絕不可棄而不管,放任自流。
3、教子不力,應承擔相應責任。
我國《婚姻法》第23條規定:“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都規定父母應當履行對未成年子女所承擔的教育義務和預防未成年犯罪的職責,但并未規定父母教育不力所應承擔的嚴厲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我國《預防未成年犯罪法》第49條只是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
“責令其嚴加管教”,但不管教怎么辦?尤其是對父母已經離異(且已另外組合新的家庭)的孩子。法律應增加規定教子不力的“拘留”、“罰款”等行政責任,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在英國就有“孩子逃學、父母坐牢”的做法。
一位母親因為女兒經常逃學,而被判監禁60天,她上訴后,盡管刑期減半,但仍要執行30天的監禁。在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上,有委員就曾提出建議:針對青少年犯罪,建議在法律責任中加入對父母的處罰條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看來,完善這方面的立法,很有必要。
三、學校預防
學校作為家庭的延伸,對青少年的成長教育和預防青少年犯罪,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聯合國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處在《綜合性預防犯罪措施匯編》第10條中寫到:“學校對青少年的影響很大,兒童的發育成型有許多年是在為了滿足他們的教育和社會化需要而設立的各種機構中度過的。
學校能提供種種機會來倡導社會平等、文化多元性和個人的親密關系,并幫助青少年獲得道德標準、社會技能和公民的責任感。更具體地說,學校能指導學生了解他們應盡的公民義務、犯罪的性質、遵守紀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種種后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況以及預防犯罪的方式。”
一個人如果在青少年時期能夠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他就有可能成為一個情操高尚,對國家、社會有益的人;否則,如果學校教育不力或不利,他就有可能走上歧途,甚至違法犯罪。筆者以為,學校的教育工作應該主要做到:
1、端正辦學指導思想,抓好素質教育和品德教育。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1款)
要徹底改變長期以來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學率”的辦學指導思想和做法,真正實現從“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變。學校的職責就是“傳道授業解惑”。
“傳道”是第一位的。學校應注重對學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觀、世界觀教育,培養學生有一個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做一個高尚的人;然后才是“授業解惑”,傳授各種知識,增強將來為社會服務的本領。
那種只“授業”不“傳道”的做法,是極其錯誤的。我們尤其應注意抓好“后進生”、“雙差生”的教育。對此,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明確規定:“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
一般來講,這些只是一些方面、一時的“差”,并不代表全面、永遠的差,經過認真細致的工作和教育,他們很有可能成為“先進生”,成為將來對社會有益的人 或者國家的棟梁之材。
2、努力提高教師素質,尤其注重教師政治素質和師德的培養。
“為人師表”!教師對學生的模范表率和影響作用是非常大的,有些影響是終生受益的。這方面不乏其例。要想使學生懂法,教師必須先學法,要想使學生做好人,教師必須先做好人,這就是:“教育人者,必先受教育”。
這須要造就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我國現已開始實行教師資格考試制度,應大膽改進教師制度,使教師能進能出,對那些品質低劣、不能為人“師”的人,要及時將其淘汰出局;對于那些歧視學生,動輒體罰學生的教師,要予以嚴厲處罰,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3、要抓好學生的法制教育。
學校,尤其是中、小學,法制課要作為必修課,配備專門的法制課教師,不僅要搞好課堂教學,同時還要利用課余時間,對學生進行豐富多采的法制教育活動。
通過法制教育,使廣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知道什么行為是社會提倡和法律允許的,什么行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為是違法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紀守法。
四、社會預防
社會預防,主要是指凈化社會環境,給青少年創造一個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會環境,動員社會力量,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保護,以控制和減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 加大打擊力度,凈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黃色”、“灰色”和“黑色”這“三大污染”對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堅決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
擴展資料:
青少年犯罪的特點:
1、共同犯罪、結伙作案多,帶有“黑幫”性質的團伙犯罪亦有增加趨勢。
這是由青少年年齡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強等特點所決定的。他們在實施犯罪時往往有膽怯心理,總感覺一個人作案勢單力薄,所以就糾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圍”,一轟而上,既能互相壯膽,又能分工合作。
據報道,今年9月在安徽合肥市蜀山區法院不公開審理一搶劫案件,18個被告中,只有一個19歲,其他均為未成年,最小的才15歲。這是一群在城市游蕩的孩子,一沒錢就幾個人湊在一起,竄到街上,見人峰擁而上,先打后搶。
更有甚者,近幾年來不斷有青少年組成的帶有封建幫會色彩和黑社會性質的違法犯罪團伙,凈干些打架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搶劫、敲詐錢財等違法犯罪活動,有的甚至稱霸一方。
2001年,在北方某城市公園發生了一樁血案,一年僅14歲的少年被捆綁雙手,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慘不忍睹。此案告破后,挖出了一個犯罪團伙。
這個團伙共有32人,最大的16歲,最小的才12歲,他們成立了“好漢幫”、“神龍教”,還有敢死隊,其中有“老大”、“軍師”、“打手”等。少年“黑社會”已露端倪!
2、嚴重犯罪較多,作案手段比較野蠻和兇殘,往往是不計后果。
青少年正處在成長發育階段,生理發育很快,但心理發展卻比較慢,在思想上表現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產生感情沖動,走向極端。這些人或行兇殺人、嚴重傷害,或暴力搶劫,或實施強奸,犯罪手段惡劣,帶有一定程度的瘋狂性。
比如,據報道,去年上海市一名17歲的少女因母親對其管教太嚴,竟用刀將其母親砍殺致死。在日本,2001年初,神奈川縣一所中學的兩名學生因不滿老師的耐心規勸,居然動手“修理”了8名老師長達1小時,造成2名老師下鄂骨折,一名懷孕女教師險些流產。
時隔不久,日本西北部一中學生因不滿老師的訓斥,放學后用一把小刀連刺老師十刀,致老師慘死刀下。
3、突發性犯罪多,作案動機、目的比較單純,帶有一定的盲目性。
由于青少年年齡小,社會經驗少,考慮問題比較簡單,犯罪動機單純,很少預謀,突發性犯罪比較多。僅僅是兩人因打臺球發生口角,鄭××就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將被害人連捅四刀而致人死亡。
一個高中學生,平時在班上表現、學習都不錯,在一天打臺球時,僅僅是因跟隨一個同學找另外一學校的學生出氣,主犯在打人過程掏走了30多元錢,結果李××因構成搶劫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齡化。
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我們所曾辦過一起強奸案,三個被告均為未成年人,一個才15歲,但在對付舞廳小姐實施強奸時,顯得非常“老練”。
另據報道,2001年2月8日,北京海淀區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本市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報案,該公司在交納上網費時,發現在北京電報局的163上網帳號被人盜用,累計損失達40余萬元。經公安部門認真排查,終于將本市第一個黑客——年輕的在校大學生盧某抓獲。
實際上,現在很多制造病毒的“高手”都是青少年。再者,犯罪的低齡化也比較突出。13、14歲的小孩動輒拿刀傷人、殺人,犯罪的年齡越來越小。
5、從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況來看,反復性強,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青少年模仿性強,犯罪學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違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強、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時也存在著較大的反復性。
在看守所、監獄的“交叉感染”,使其學會了更多的犯罪“技術”,由以前的“一面手”變成“多面手”,并且膽子更大,反偵查性更強。這恐怕是重大、惡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斷發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青少年犯罪
刑事政策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控制犯罪而制定的一系列策略和原則。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刑事政策:
一、嚴厲打擊犯罪政策
嚴厲打擊犯罪政策是刑事政策中的核心,旨在通過強有力的法律手段和嚴厲的刑罰措施,有效遏制犯罪行為的發生。這一政策強調對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進行堅決打擊,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寬嚴相濟政策
寬嚴相濟政策強調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也要注重保障人權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對于輕微犯罪或者具有自首、立功等情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較為寬緩的處理方式,如緩刑、社區矯正等。
三、預防教育政策
預防教育政策側重于通過宣傳、教育、心理輔導等手段,提高公眾對犯罪的認識和防范意識,從源頭上預防犯罪的發生。這一政策重視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結合,以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預防犯罪的格局。
四、恢復性司法政策
恢復性司法政策強調在犯罪發生后,除了對犯罪進行法律制裁外,還要關注被害人與犯罪人之間的關系修復,以及社區的恢復。這一政策旨在通過調解、和解等方式,使犯罪人積極賠償損失、道歉,以達到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系的目的。
刑事政策是國家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而制定的重要策略。通過嚴厲打擊犯罪、寬嚴相濟、預防教育和恢復性司法等手段,旨在有效遏制犯罪行為的發生,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1、家庭方面
許多學者在論述如何從家庭方面預防和控制大學生犯罪時基本上都是從改善教育方式、注重道德、心理教育等方面進行論述,筆者對這些觀點并不否認,并認為這些觀點對于預防大學生犯罪有重要作用,但是,這些方法或對策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筆者提出質疑:這些方法或對策本身并沒有問題,但是家長在教育子女問題上如何具體適用這些方法就成為問題。
2、學校方面
建立大學生心理檔案,密切關注有心理問題的大學生。大學生犯罪可能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對于進入大學校園之前所形成的導致大學生犯罪的因素比如學生心理存在問題、性格怪異等,校方可以通過建立學生心理檔案的方法對學生進行管理。
3、社會方面
加強對大學周邊環境的治理,減少對大學的侵擾。大學多數處于城郊結合地帶,有的個體商販在學校周邊侵占道路、擺攤設點,甚至欺行霸市造成交通混亂,環境衛生差,治安問題突出,盜竊、學生被打案件時有發生。
擴展資料:
近一個時期來,在校大學生違法犯罪有上升的趨勢。我省近期已發生多起大學生在校外租房獨居導致犯罪的惡性案件,應引起高度重視……”這是江蘇高等人民法院日前就加強在校大學生管理,向省教育廳發出的一份司法建議。
由于近年來,在校大學生在校外租房獨居的現象有增無減。由此引發的各類刑事犯罪案件也隨之增加,江蘇高院在這份司法建議中建議省教育廳對此類問題及時調查,加強高校的法制、道德教育和居住管理,監督各校將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
司法機關由于自身工作特點,對大學生犯罪有更及時、更直接的了解,可以為學生及學校提供相關信息,引起學生及學校的警覺,有利于犯罪的預防。
司法機關對已犯罪的大學生要根據情節實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在大學校園宣傳犯罪的危害,宣傳法制思想,并根據以往大學生犯罪記錄進行分析研究,制訂一些有效的、能約束大學生犯罪傾向的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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