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鐵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需要對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進行賠償,如果造成了死亡的還需要支付死亡賠償金以及撫恤金等,具體情況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合法的處理。
一、鐵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按照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等,其侵權的損害賠償范圍主要有14項,其中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死亡補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財產直接損失(行李損失)。
最基本的賠償項目應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精神撫慰金。依據現行侵權責任法,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也就是說同命同價,就高不就低”。
傷殘乘客的最基本賠償數額應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如果致殘,還要支付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而這些費用都與乘客的受傷狀況、本來的收入狀況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而有所不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二、責任認定依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鐵路旅客運送期間發生旅客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要求鐵路運輸企業承擔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條、第三百零一條、第三百零二條等規定,確定鐵路運輸企業是否承擔責任及責任的大小;賠償權利人要求鐵路運輸企業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有關侵權責任的法律規定,確定鐵路運輸企業是否承擔賠償責任及責任的大小”。
以上就是有關鐵路交通事故的賠償情況,以及責任認定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相關情況的處理應當基于實際的交通事故原因而定,另外在發生事故后,需要由鐵路工作人員和公安機關來進行責任認定,最后的賠償結果也是基于責任認定來計算的。
鐵路運輸損害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一、鐵路運輸損害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1、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傷亡和自帶行李損失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2、鐵路運輸企業依照本規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對每名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0000元,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800元。鐵路運輸企業和旅客可以書面約定高于前款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 3、鐵路運輸企業依照本規定給付 賠償金 ,不影響旅客按照國家有關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規定獲取保險金。 4、向外國籍旅客、華僑和港澳臺胞旅客給付的賠償金,可以兌換成該外國或者地區的貨幣,其匯率按照賠償金給付之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指定銀行的掛牌匯率確定。 5、旅客或者其 繼承人 向鐵路運輸企業要求賠償的請求,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出。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自接到賠償請求之日起30日內答復。 6、旅客或者其繼承人與鐵路運輸企業對損害賠償發生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二、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條件 1、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損毀、移動鐵路線路兩側防護圍墻、柵欄或者其他防護設施穿越鐵路線路,偷乘貨車,攀附行進中的列車,在未設置人行通道的鐵路橋梁、隧道內通行,攀爬高架鐵路線路,以及其他未經許可進入鐵路線路、車站、貨場等鐵路作業區域的過錯行為,造成 人身損害 的,應當根據受害人的過錯程度適當減輕鐵路運輸企業的賠償責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鐵路運輸企業未充分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受害人有上述過錯行為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全部損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間承擔賠償責任; (2)鐵路運輸企業已充分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受害人仍施以上述過錯行為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全部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間承擔賠償責任。 2、鐵路運輸造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人身損害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監護人 有過錯的,按照過錯程度減輕鐵路運輸企業的賠償責任,但鐵路運輸企業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當不低于全部損失的百分之五十。 3、鐵路運輸造成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人身損害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監護人及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按照過錯程度減輕鐵路運輸企業的賠償責任,但鐵路運輸企業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當不低于全部損失的百分之四十。 4、鐵路機車車輛與機動車發生碰撞造成機動車駕駛人員以外的人人身損害的,由鐵路運輸企業與機動車一方對受害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鐵路運輸企業與機動車一方之間,按照各自的過錯分擔責任;雙方均無過錯的,按照公平原則分擔責任。對受害人實際承擔賠償責任超出應當承擔份額的一方,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上文簡述了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條件,對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損害事故,進行了明確的責任劃分。鐵路運輸損害賠償的標準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而定的,了解這些知識,遇到這類特殊情況時候,就懂得如何索賠,以維護自身的權益,彌補損失。
鐵路路外傷亡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賠償金額30-50萬左右。 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 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損毀、移動鐵路線路兩側防護圍墻、柵欄或者其他防護設施穿越鐵路線路,偷乘貨車,攀附行進中的列車,在未設置人行通道的鐵路橋梁、隧道內通行,攀爬高架鐵路線路,以及其他未經許可進入鐵路線路、車站、貨場等鐵路作業區域的過錯行為, 造成人身損害 的,應當根據受害人的過錯程度適當減輕鐵路運輸企業的賠償責任,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鐵路運輸企業未充分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受害人有上述過錯行為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全部損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間 承擔賠償責任 ;(二)鐵路運輸企業已充分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受害人仍施以上述過錯行為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全部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間承擔賠償責任。第七條受害人橫向穿越未封閉的鐵路線路時存在過錯,造成人身損害的,按照前條規定處理。的規定要求鐵路部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事故受害人死亡賠償1喪葬費2009年重慶市社會平均工資×6個月,2、 死亡賠償金 2009年重慶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49×20年(城鎮),農村2009年重慶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4621元×20年,3 被撫養人生活費 4交通費5住宿費6 精神損害撫慰金 7財產損失等 死亡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的認定,一般以戶籍登記地為準。但戶籍登記地在農村的受害人,在發生 道路交通事故 時已經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當生活來源的,可以按照城鎮居民標準 計算賠償數額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相關推薦:
鐵路損害賠償標準(2024年鐵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民事犯罪刑事犯罪(刑事犯罪和民事犯罪的區別)
臉部外傷賠償標準(將對方臉上打破皮賠償多少)
刑事和解協議監督(取得諒解書后檢察院怎么處理)
如何申請刑事抗訴(刑事案怎樣向檢察院申請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