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刑訴法關于并案的規定,如果多起案件是由同一犯罪行為,同一犯罪嫌疑人引起的,檢察院可以決定并案偵查,并且在訴訟的時候,作為共同案件處理。這樣的話,可以提高刑事訴訟效率、也有利于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節約訴訟成本,避免不同的合議庭做出相互矛盾的結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法律分析:共同被告是訴訟中,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組織。分為:刑事訴訟共同被告、行政訴訟共同被告和民事共同訴訟被告。
共同犯罪的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實施了共同犯罪行為,同時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和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直接實施行為致被害人損傷,有的雖然前往犯罪現場卻未實施直接導致被害人損傷的行為或者雖然實施了行為但其所實施的行為明顯不足以導致被害人損傷,還有的并沒有前往犯罪現場但卻通風報信、出謀劃策、提供作案工具等,只要他們的犯罪行為與犯罪結果存在某種因果關系,而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均應成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由于被告人在刑事上的責任能力與其在民事上的責任能力的年齡界限并不一致,因此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告人是否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應參照民事責任能力的年齡的界限來認定。如果被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么他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義務主體,即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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