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監視居住期間如何監視
法律分析:依我國法律規定,監視居住的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被監視居住者應該遵守法律規定: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五條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辯護人,適用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第七十七條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二)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八條 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偵查期間,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控。
監視居住會無罪釋放嗎
監視居住是否會無罪釋放,視情況而定:
1、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屬于刑事強制措施,期滿后是否釋放看情況而定,如果能夠查清犯罪事實,證據明確的,公安機關會將其移送起訴,法院判決后就證實有罪,被告人會被先行拘留或者逮捕;
2、如果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調查后無犯罪事實的,認為犯罪證據不全的,公安機關可以為當事人辦理釋放手續。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
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在偵查期間,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控。
第八十一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相關推薦:
挖機誤工賠償(挖掘機誤工費有哪些計算標準)
同案犯沒抓到能取保嗎(同案犯沒抓到能取保嗎)
取保候審后可能無罪嗎(取保候審有沒有無罪的釋放的可能)
看看車禍賠償(出車禍后如何處理賠償)
辭退親屬賠償(60歲辭退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