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樣本是什么樣的
刑事裁定書
(終止審理用)
(××××)×刑×字第××號
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現已死亡)。
××××人民檢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或依法由審判員×××獨任審判)對本案進行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于××××年××月××日死亡。依照……(寫明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寫明裁定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根據已有材料能夠確認被告人有罪的,表述為:
“本案終止審理,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第二、根據已有材料尚難認定被告人有罪的,表述為:
“本案終止審理。”)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年××月××日(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書記員×××
二、關于對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的相關規定
有的刑事裁定書在法院或者互聯網可以查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二條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聯網設立中國裁判文書網,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
各級人民法院對其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裁判文書質量負責。
第三條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專門機構負責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管理工作。該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上傳裁判文書;
(二)發現公布的裁判文書存在筆誤或者技術處理不當等問題的,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三)其他相關的指導、監督和考評工作。
第四條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的;
(二)涉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的;
(四)其他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
當法院做出最終的審判判決以后,會下達刑事裁定書對本案進行一個了結。并且在裁決書下達以后就立刻產生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立即執行。而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在書寫的時候,會寫明案件的經過、事由以及最終的判決。
法律分析:(1)解決問題的性質不同。判決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就實體所作的決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或判決執行過程中就訴訟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做的決定。
(2)適用范圍不同。刑事判決在于解決確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應否處罰、如何處罰以及刑罰的執行方法等問題;刑事裁定主要適用:駁回自訴、駁回上訴或抗訴、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停止執行死刑、依法應予減刑或假釋等。
(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決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裁定則可書面或口頭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審理、傳喚未到庭的證人。更換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等可以制作口頭裁定。但必須將口頭裁定記入筆錄。
(4)發生法律效力的條件和時間不同。刑事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5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合議庭開庭審理并且評議后,應當作出判決。對于疑難、復雜、重大的案件,合議庭認為難以作出決定的,由合議庭提請院長決定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審判委員會的決定,合議庭應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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