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訴訟時效
人身損害訴訟時效是指受害人因人身受到損害而享有向侵權人要求賠償?shù)臋嗬仨氃谝欢ǖ臅r間期限內行使,超過這個期限,受害人將失去勝訴權。這一制度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避免長期未決的糾紛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一、訴訟時效的起算
人身損害訴訟時效的起算點通常為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之日。這意味著,一旦受害人意識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就應當開始計算訴訟時效的期限。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受害人因年幼、精神障礙等原因無法及時行使權利,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可能會有所調整。
二、訴訟時效的期限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人身損害訴訟時效的期限一般為三年。這意味著,受害人必須在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內提起訴訟,否則將可能失去勝訴權。然而,這一期限并非絕對,根據(jù)具體情況,法律可能會規(guī)定更長的訴訟時效期限或適用中斷、中止等特殊情況。
三、訴訟時效的中斷與中止
在人身損害訴訟過程中,如果發(fā)生某些特定事件,如受害人提起訴訟、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等,可能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中斷后,訴訟時效期限將重新計算。此外,在受害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無法行使權利時,訴訟時效可能中止,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繼續(xù)計算。
四、訴訟時效的延長
對于某些特殊情況下的人身損害案件,如涉及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案件,法律可能會規(guī)定訴訟時效的延長。這主要是為了保障這些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確保他們能夠在合適的時機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
人身損害訴訟時效是保障受害人合法權益的重要制度,其起算、期限、中斷、中止和延長等方面的規(guī)定對于受害人及時行使權利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在遭受人身損害時,受害人應了解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確保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條規(guī)定: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1、一般訴訟時效的計算;對于人身損害賠償?shù)囊话阍V訟時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間的起始計算,而對于人身損害賠償?shù)那謾嘈袨椤爸阑蛘邞斨馈笔侨菀椎模?、特殊訴訟時效的計算;《民法通則》第136條規(guī)定是對侵害健康權行為的賠償請求訴訟時效,應當適用1年的規(guī)定。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的計算:
1、一般訴訟時效的計算;
對于人身損害賠償?shù)囊话阍V訟時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間的起始計算,而對于人身損害賠償?shù)那謾嘈袨椤爸阑蛘邞斨馈笔侨菀椎模瑢τ谌松頁p害賠償時效的起算卻是復雜的,這是因為受害人必須在起訴前知道自己所受財產損失的具體數(shù)額,否則無法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條“人身損害賠償?shù)脑V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fā)現(xiàn),后經(jīng)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2、特殊訴訟時效的計算;
理論上講,侵害身體權和侵害生命權的侵權行為,應當按照一般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執(zhí)行。而《民法通則》第136條規(guī)定是對侵害健康權行為的賠償請求訴訟時效,應當適用1年的規(guī)定。
3、精神損害賠償?shù)脑V訟時效適用;
目前沒有對侵害精神性人格權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因此只能適用一般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如果在適用《民法通則》第136條規(guī)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權的財產損失賠償?shù)耐瑫r提出精神撫慰金的賠償,則隨同受到特殊訴訟時效的限制。
4、侵權普通法與侵權特別訴訟時效適用不同;
對于特別法應當一律按特別法的規(guī)定,如《國家賠償法》訴訟時效規(guī)定為2年(第32條第1款);《產品質量法》訴訟時效規(guī)定一律為2年(第45條第1款);《環(huán)境保護法》訴訟時效規(guī)定一律為3年(第42條);按照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的法律適用原則,不能完全適用《民法通則》特殊時效的規(guī)定,保護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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