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可以出國旅行嗎?
取保候審一般是不可以出國旅行的。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結。按照法律規定,被取保候審人要隨傳隨到、不得離開所在地的縣市。從上述情況來看,在沒有解除強制措施前,執行機關不會批準出國的。 取保候審一般不能出國旅游。向公安局申請,需要批準才可以。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保釋是具保釋放、取保釋放的簡稱。為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準予釋放。在在中國,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現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
被取保候審人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被取保候審期間的義務,但在取保候審期間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執行機關應當暫扣其保證金,待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后,決定是否沒收。對故意重新犯罪的,應當沒收保證金;對過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構成犯罪的,應當退還保證金。沒收保證金系刑事司法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但當事人如不服復核決定,可以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
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71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并書面通知決定機關。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退還保證金的決定,并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以及司法實踐的操作情況,取保候審主要適用于社會危險性較低的犯罪嫌疑人與被告人,核心的判斷條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而判斷社會危險性的有無,需要綜合考慮指控罪行的嚴重程度、人身危險性、身體條件等因素。
取保候審是否出國玩
取保候審期間,不得出國。從取保候審措施來看,當事人仍被視為犯罪嫌疑人。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居住的市、縣,自然無法出國。直到解除取保候審,當事人才能自由行動。
取保候審,實際上就是保釋。在刑事訴訟法中,它是一種強制措施。這一制度旨在確保犯罪嫌疑人在審判過程中能夠遵守法律,同時減輕對個人自由的限制。
取保候審的目的是讓犯罪嫌疑人能夠在遵守一定條件的前提下,繼續在社會中生活,等待法律審判。這些條件通常包括定期到指定地點報到、不得離開居住區域、以及在特定時間參加法庭聽審等。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審并不是無條件的自由放行。當事人仍需遵守法律規定的限制和條件。因此,在取保候審期間,當事人無法自由地出國旅行或進行其他可能引發法律爭議的活動。
總之,取保候審期間的當事人應當遵守法律規定的限制,不得擅自離開居住區域,更不能出國。直到取保候審解除,當事人才能恢復自由,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參與訴訟過程。
取保候審階段可以出國嗎
法律主觀:
取保候審不可以出國,且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需要遵守規定不可以出所居住的市、縣,但是經過執行機關批準的除外。
因為取保候審是對人身自由有限制的強制措施,隨意出市、縣無法體現對人身自由的限制。
且我國出入境的法律規定,屬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不可以出境,因為要防止其潛逃或者妨礙偵查。取保候審后被判處無罪或者解除取保候審的,能出境。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相關推薦:
韌帶斷裂賠償(韌帶斷裂賠償25萬)
超市盜竊賠償(超市被撬門盜竊如何賠償)
取保候審算不算刑期(取保侯審的時間可以算刑期嗎)
人保代位賠償(人保車險代位追償條件有哪些)
學生事故賠償(學生交通事故賠償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