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年歲是否有限制
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年歲有限制。一般來說,受害者不滿18周歲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一般沒有誤工費。但是退休人員在退休以后又被用人單位返聘,或者自己還找有其他工作的,只要除了退休金還有其他的合法收入,也能索賠誤工費。
誤工費的時間怎樣計算
1、非持續性的誤工。這種誤工的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2、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這種誤工的時間從受到傷害耽擱工作之日,計算至定殘之日的前一;
3、受害人因傷害死亡的。從侵權行為開始計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時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計算誤工費,因死亡賠償金已補償預期收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事故退休了誤工費怎樣算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我國相關法律并沒有規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遭受人身損害時就不能主張誤工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其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定而減少的收入,不予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達到退休年齡誤工費
法律主觀:
要說過 退休年齡 誤工費的標準,誤工費的計算應以哪次鑒定時間作為確定定殘日會局部影響到受害人獲賠數額。《 人身損害 解釋》第25條第1款規定:“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該規則是以定額化賠償為理論基礎制定的。定額化賠償,即所有構成相同殘疾等級的人,不區分城鎮或農村居民,不論其性別、就業狀況、收入差距都享受同樣的計賠標準。《人身損害解釋》第20條第3款規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該規則是在差額化賠償理論與定額化賠償理論相結合的基礎上制定的,并且以差額化為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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