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家屬需要賠償嗎
(1)如果犯罪嫌疑人屬于未成年人,也就是14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沒有經濟來源,沒有個人財產,由其監護人進行賠償。
(2)如果犯罪嫌疑人屬于完全行為能力人,也就是18周歲以上,無經濟來源,無個人財產,沒有賠償能力,其家人愿意為其墊付賠償的情況下,法院也給予支持。如家人不愿墊付賠償,也只能由犯罪嫌疑人本人進行賠償。沒有賠償能力,法院只能暫時中止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故意殺人罪犯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可是家里有,被害人能得到賠償嗎?
正常情況下是能夠得到賠償的,因為賠償是民事責任,而民事責任是有連帶的,他的直系親屬有連帶賠償責任。
被害人如果想得賠償需要罪犯家人同意代他賠償。如果可以的話他們愿意給錢達成諒解協議的話就有可能。
罪 責自負,一般是執行犯 罪 人名下的財產。沒有財產就不能執行他人的財產
親屬的財產,不能執行,如果親屬自愿承擔、替他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不限制
殺人犯名下沒有財產那真的沒辦法了,至于他家里有,那是他家里的,現在也不是那種牽連家人一起犯罪的時代了,所以他家里是不會給你補償的。
這個沒有辦法的,殺人犯殺人是他的個人行為,如果犯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不可能強制執行讓殺人犯家屬賠償給受害人家屬的,這根本沒法律依據,除非殺人犯家屬自愿賠償給受害者家屬,不然沒辦法!
殺人犯的親屬要對被害人,被害人的家屬負什么責任
原則上不用承擔責任。但是如果殺人犯被判了死刑,而該親屬有繼承、保管殺人犯的財產,則該財產應用于賠償被害人家屬。
不論是否被判處死刑,殺人犯的親屬沒有任何法定責任和義務對被害人家屬去做點什么事情。因此,如果被害人家屬受到了對方親屬的慰問和探望,要懂得感謝。
至于民事部分的清償問題,是由法院裁定賠償數額并執行的。如果資不抵債,則也需要等到人犯出獄再論(死刑犯不再償付),與家屬無關更與親屬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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