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消費罪比詐騙罪還大嗎
強來行消費涉嫌強源迫交易罪,與詐騙罪侵犯的法益不同,二者之間沒有可比性,具體的刑罰需要由法院根據案情綜合確定。
《刑法》二百二十六條 【強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強行消費涉嫌敲詐勒索罪;
這個比詐騙罪嚴重。
有的一拼
差不多
強迫交易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是什么?
最簡單的,強迫交易罪的目的是促成不公平的交易,而敲詐勒索罪是取得財物,雖然都是侵犯了財產,但二者目的不同,侵犯的客體也不同。
強迫交易罪和搶劫罪的區別
甲用暴力脅迫乙與之進行交易,以高于市場價格20倍的價錢將東西賣給乙,甲為什么不構成強迫交易罪而構成搶劫罪?rn謝謝強迫交易罪和搶劫罪的區分,主要應結合以下三個方面進行綜合判斷:
1.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
根據刑法規定,行為人當場使用暴力或者威脅手段并當場取得財物的行為,除可能構成搶劫罪外,還有可能構成強迫交易罪。此時,區分強迫交易罪與搶劫罪的關鍵,在于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即商品買賣、提供或接受服務。一般情況下,有特定的交易存在,構成強迫交易罪;無特定的交易存在,構成搶劫罪。
2.行為人所牟取的非法經濟利益超出合理價錢、費用的絕對數額和比例
如果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存在特定的交易,就應看行為人所牟取的非法經濟利益超出合理價錢、費用的絕對數額和比例。絕對數額大,比例未必高。因此,既要考慮超出合理價錢、費用的絕對數額,又要考慮超出合理價錢、費用的比例。對于超出合理價錢、費用的絕對數額不大,比例不高即相差“不大”的情形,情節嚴重的,以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對于超出合理價錢、費用的絕對數額大、比例高即相差“懸殊”的情形,司法實踐中一般也以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
3.行為人使用暴力、威脅手段的程度
在對暴力、威脅程度的要求上,強迫交易罪低于搶劫罪。在商品買賣、提供或接受服務中,行為人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如果不足以危及被害人的身體健康或者生命安全,即沒有達到致使其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程度,并由此牟取或意欲牟取超出合理價錢、費用相差“不大”、相差“懸殊”的非法利益,情節嚴重的,以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牟取或意欲牟取超出合理價錢、費用相差“極為懸殊”的非法利益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強迫交易:以暴力抄,威脅等手段,強迫受害人與自己交易,一般其中存在霸王條款或者其他不合法,不合理的成分存在。
受害人有一定自主權但因為侵害人的手段而無法行使自主權
案例:最典型的就是很多賭片里面,發牌的人,家屬被黑幫分子扣押,黑幫分子強迫他們如何發牌,然后給他們強塞一筆錢。這就是強迫交易,以他人人身安全為由,脅迫他人達成與自己的交易。
還有,很多地方的通信交易,大型運營商,用不合理的合同和二級代理商簽訂,二級代理商明知不合理但是在對方的特權下不能自主選擇,只能接受,這屬于變相強迫交易
搶劫?直接搶別人的東西,對方一點自主權都沒有
案例:太多,黑夜用暴力毆打單身女性搶走其財物的,都是搶劫
一般性理解,強迫交易罪的情節中,價格相差不會太大。
搶劫罪就是體現在暴力上,這個是強迫交易罪轉化為搶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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