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立案后就一直等著嗎
報警立案后不是就一直等著。可以采取以下步驟:
獲取立案回執:一旦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對您報警的事項立案,會發放一張立案回執。
持續關注案件進展:可以通過這張回執了解案件的最新動態,如果有長時間沒有任何消息,可以直接聯系警方詢問。
主動提供證據:雖然警方會進行現場勘查和相關人員調查取證工作,但也可以主動搜集并提供任何可能的證據幫助警方辦案。
詢問案件進展:如果想了解更詳細的案件信息,可以主動向警方詢問立案后的案件進展情況。
法律援助:如果立案后超過了規定的期限還沒有收到任何消息,可以考慮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
咨詢受理法庭:如果立案后超過規定期限還未得到消息,可以向負責審理該案件的法庭咨詢。
強制執行的流程如下:
1、審查立案:法院接到申請執行書后,需要審查執行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在七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2、通知履行:如果立案,法院將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的履行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3、執行實施:如果被執行人未在指定的履行期限內履行義務,法院將采取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拍賣等措施,以強制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4、結案歸檔:執行完畢后,法院將結案材料歸檔,并將結案通知書送達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
綜上所述,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打架報警了雙方私了怎么撤案
打架報警后私了要當事人自己提出撤銷案件的申請,然后審核完畢之后可以進行撤銷。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究竟是從輕、減輕還是免于刑事處罰,由司法機關根據具體案情決定。犯罪嫌疑人毆打打人,不但給受害人造成損害,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管理秩序。所以,針對此案,是否撤銷立案的決定權在司法機關,不在受害人。
打架私了的,如果經公安機關認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調解的,雙方達成和解的,公安機關可以直接撤案.
可以撤銷案件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打架案子最長多久結案
60天。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一、多長時間結案:
1、般打架案件立案后應當在受理后兩個月以內結案,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2、打架可能涉及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都是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兩個月以內進行宣判,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二、打架立案必須滿足什么條件
1、打架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是:發生了犯罪事實;犯罪事實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具有相應的管轄權。不滿足上述三個條件,不能立案偵查;
2、相關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三、法院執行已完結,包括以下情形:
1、被執行人自動履行完畢的;
2、法院通過強制措施執行完畢的;
3、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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