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丟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如果持有的判決書丟失了,可以帶身份證到審理案件的法院查閱檔案進行復印,然后加蓋有關部門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即判決書丟失后,如果當事人用到該判決書,可以攜帶自己本人身份證,去審理案件法院的檔案室進行查詢,法院檔案室會有該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檔案室要求復印判決書并由檔案室價格此件與原告一致的印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采取技術偵查措施,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措施種類、適用對象和期限執行。偵查人員對采取技術偵查措施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對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的與案件無關的材料,必須及時銷毀。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獲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對犯罪的偵查、起訴和審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機關依法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并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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