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過刑事處罰的可以當村長嗎?
受過刑事處罰只要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當村長。因為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所以不能當村長。政治權利包括:(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一)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剝奪政治權利具體哪些權利
每個公民都是有政治權利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是需要依據事實和法律來定罪量刑的。有的時候可能人民法院會附加剝奪政治權利,那么,剝奪政治權利包括哪幾種權利?
網友咨詢:
剝奪政治權利具體哪些權利
律師解答: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僅;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律師補充: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獨立適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有定期與終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1.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zhí)行。即3個月以上2年以下。
2.判處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單處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4.死刑緩期執(zhí)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3年以上10年以下。
【法律法規(gu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四條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第五十五條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外,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zhí)行。
被刑事拘留的人有選舉權嗎
刑事拘留也有選舉權的,只要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
刑事拘留只是強制措施,并不是刑事處罰,更沒有剝奪政治權利,因此不影響選舉權。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于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fā)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fā)現(xiàn)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相關推薦:
刑事犯有選舉權嗎(有刑事案底的可以參加選舉嗎)
測謊刑事證據效力(測謊儀能不能作為刑事證據)
刑事鑒定收費標準(指紋鑒定需要多少錢)
不服刑事傷情鑒定(對傷情司法鑒定不服怎么辦)
刑事犯罪涉外因素(怎么判斷是不是涉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