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班受傷怎么賠償
工地上班受傷賠償方式如下:
1、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需要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領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余工傷賠償;
2、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待遇。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其應當支付的工傷賠償待遇,勞動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認定條件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綜上所述,由于全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情況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數據存在差異,各地區的工傷賠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個人工傷事故索賠流程是怎樣的
工傷索賠的基本流程為:
1、事故發生后,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3、根據勞動能力等級鑒定獲得賠償;
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工傷致死該如何索賠
工傷死亡索賠流程如下:
一、每月5-25日,參保單位需持相關材料到社保收繳部門辦理死亡減員手續,審核無誤后,確認報表并歸檔。
二、每月5-25日,參保單位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繳費證明、死亡證明、工傷登記表等資料,申請工亡職工待遇。若有供養親屬,還需提供其戶口、身份、學生證明及經濟狀況證明等材料。特殊情況需額外提供相關材料。
三、審核無誤后,辦理工傷登記及待遇核準,打印核準表,企業簽字確認。經部門主管、中心主任審批后,返回企業兩份,歸檔申報材料。
四、每月1日前,支付部核對后進行業務結賬,打印月報匯總表,經審批后轉財務部,并歸檔。出納核對信息無誤后蓋章確認,基金支付。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由用人單位償還。若用人單位不償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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