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開除員工的其實也就是公司在行使自己的解除權,但是,實踐中很容易出現公司隨意開除,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況,因此我國法律對公司開除員工的條件以及相應賠償等進行了規定。
網友咨詢:
公司開除員工法律規定怎么賠償?
河北東方偉業律師事務所徐振西律師解答:
開除員工的補償標準,有三種情況,需具體分析。
一、公司合法開除員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其中,工作年限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違法開除員工的,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
支付經濟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三、勞動者存在過錯,公司開除員工的,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河北東方偉業律師事務所徐振西律師解析:
公司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經濟性裁員。
公司違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過錯的情形有: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員工因欺詐或脅迫公司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的,一般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則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的十五日,準備好起訴狀和證據資料等來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徐振西律師簡介
執業于河北東方偉業律師事務所,法律維權服務宗旨:最大限度的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最高標準的滿足受害者的合理要求;接受全權委托免除當事人的一切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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