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懷孕前三個月,并沒有保胎假,請假的需要扣工資,因為屬于事假。一般來說,懷孕的女員工有九十天以上的產假,所謂產假就是生孩子的假期,所以一般是懷孕七個月左右才能批準的,至于什么保胎假,則不存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六十一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懷孕前三個月,并沒有保胎假,請假的需要扣工資,因為屬于事假。一般來說,懷孕的女員工有九十八天的產假,所謂產假就是生孩子的假期,所以一般是懷孕七個月左右才能批準的,至于什么保胎假,則不存在。關于懷孕前三個月有保胎假是否扣工資的問題,下面由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一、懷孕前三個月有保胎假扣工資嗎
1、懷孕前三個月,并沒有保胎假,請假的需要扣工資,因為屬于事假。一般來說,懷孕的女員工有九十八天的產假,所謂產假就是生孩子的假期,所以一般是懷孕七個月左右才能批準的,至于什么保胎假,則不存在。
2、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晚婚晚育的,具體延長多少天,需要查看勞動者所在城市的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二條,
妊娠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產前假2個半月。如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2個半月的產前假;享受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產假工資(具體是指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全部工資收入)的80%發給,作出勤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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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職工孕期是否可以請假保胎
1、女職工懷孕期間需要保胎的,肯定可以請假保胎的,并且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而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女職工充分的休息時間。
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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