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二胎產假為98天,其中包括15天的產前休假。如果發生難產的情況,假期增加15天。生育了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就增加15天的產假。法律規定,無論是生一孩還是二孩,只要是符合計劃生育法及其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條例,即可享受產假。因此女職工生二胎所享受的福利,和生第一胎所享受的福利是相同的,所以孕婦不要太過于的擔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等福利待遇。一般單胎順產為98天,難產或多胞胎各相應增加15天。有些地方有晚育假,但不適合二胎,計生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雙獨”還是“單獨”生二孩的,都不會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產假,不再延長30天。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護理假三天無法享受。各地可能有不同,可咨詢所在地計生委。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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