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有工傷賠償嗎
勞務合同沒有工傷賠償。
勞務合同中的當事人一般不會受工傷,如果勞動者符合法定的情形的,才算作工傷。而提供勞務的一方受傷的,一般只能依法主張人身損害賠償,要求侵權人支付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等費用。
勞務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1、明確雙方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明確自己的責任,包括派遣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等,用人單位應當明確自己的責任,包括保障勞動者的權益、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等;
2、約定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務合同中約定勞動報酬的標準和支付方式,明確勞動者的工資、獎金、補貼、福利待遇等;
3、保障勞動者權益: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務合同中明確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包括合法權益、安全保障、勞動保險等;
4、約定勞動期限:勞務合同應當明確約定勞動期限,確保勞動者的權益得到保障,同時也為用人單位提供了更多的靈活性;
5、遵守法律法規: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違法違規;
6、簽訂合同:勞務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綜上所述,簽訂勞動合同是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手段,應該認真審查和注意各項事項,確保勞動合同的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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