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沒簽合同能補雙倍工資嗎
三年沒簽合同的,能補給員工雙倍工資。
但是,用工三年未簽合同,在全國大多數省市,主張二倍工資已經超過仲裁時效,不被法律支持。
工作三年未簽合同,仲裁二倍工資不能主張賠償兩次。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
4、考勤記錄。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有:
1、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沒簽合同,勞動者的處理辦法:
1、直接向用人單位提出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
2、如果用人單位有工會組織,就業者也可以向工會反映情況,請工會出面向用人單位提出要求;
3、如果用人單位執意不肯簽訂勞動合同,就業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的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情況,由勞動行政部門督促用人單位與就業者簽訂勞動合同。很多就業者到用人單位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意識,或者用人單位故意拖延甚至拒絕簽訂勞動合同。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8、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10、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1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1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單位未和員工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遇到用人單位不按照國家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先與單位進行協商,要求盡快簽訂勞動合同,此時如果已經超過了規定時間的,則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若是不能協商一致,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的話,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也是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一、單位未和員工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未簽訂勞動合同,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和單位協商解決; 2、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對仲裁結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 4、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二、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有什么法律責任?1、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2、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3、未簽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4、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5、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和形式,其實我國《勞動合同法》中都是有相應的規定。首先要求在雙方建立了用工關系之后的一個月內,就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至于勞動合同的簽訂形式,其實也是要求通過書面形式進行,若是口頭勞動合同,則會被認定為無效,同時也會視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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