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仲裁不受理
我是山東棗莊臺兒莊的,在臺兒莊新農貿市場 《王老五水產干貨熟食》那幫忙干了一個月活,不干了之后始終拖著不給工資,打電話,去店里要諸多借口不給,問朋友說去勞動仲裁,到那之后工作人員說勞動仲裁只針對公司,企業,集團。不受理普通商戶,說去法院民事訴訟,就兩千來塊錢有必要這么折騰嗎?真就沒有為老百姓說話的部門了嗎?!已到退休年齡,無法建立勞動關系,仲裁員是不受理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會受理的。或者拿著存在勞動關系的裁決結果去申請仲裁也可以。
勞動仲裁不受理怎么辦
勞動仲裁不受理來對仲裁不受理不自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什么情況下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按照相關規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一、申請人不具有主體資格;二、申請人專與申請仲裁的爭屬議無直接利害關系;申請人不是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當事人;申請人不是死亡職工的法定繼承人及利害關系人。三、爭議內容不屬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四、爭議不屬于本仲裁委員會的管轄。五、仲裁申請已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時效。六、申請書及有關材料不符合要求。
原因很多,只要不符合仲裁程序、受理權限等,都會不予受理。
例如:
1、雙方主體資格不適格;
2、仲裁時效超期;
3、不屬于仲裁受理范圍;
4、不是仲裁管轄地。
勞動仲裁一部分請求不受理怎么辦?
勞動仲裁申請內容里我一共提交了3個請求,今天收到勞動仲裁不予受理通知書,里面說到我提的兩個要求不符合規定(社保部分)不予立案,但對剩余的一項請求只字不提,這種情況應該怎么理解? 剩余的一項要求難道會單獨再發一個通知嗎?直接去法院起訴吧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題主描述,仲裁庭對剩余的請求應該是受理了,建議題主打電話問問,或者看仲裁庭仲裁庭組成情況及開庭通知,如果沒收到的話題主去法院起訴即可。
仲裁不行那就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
別急著去法院,你要先了解一下勞動法規,看看你的訴求合不合法,然后再看看你持有的證據充不充分,申請書里主攻你合法和有證據的
社保的事,仲裁機構是不受理的,您只能到社保部門投訴解決,建議您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委托專門的勞動律師幫您處理。
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我該怎么辦
我在2010年8月---2011年6在凌鋼附企做維修工作沒有給我簽合同和交保險,我們8人11月一起到勞動仲裁(其中7人是簽合同沒有交保險,但有6人還在那工作),后來2012年1月準備開庭時那6人因為種種原因撤述了,還剩我們2人。但勞動仲裁給我們2人下了不予受理通知,理由是同案人員撤述另行受理。我們2人在申請勞動仲裁他們告知說得3個月以后在受理。我們2人拿著不予受理通知上法院,法院也不予受理說你得等勞動仲裁受理完事對他不服才可以立案。我現在想知道我真得等3個月嗎?我們2人接下來 怎么辦請高手指教。就是勞動仲裁和公司很“熟”。若法院不予受理的, 可以上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你既然說勞動仲裁和公司很熟,那就說明這不是法律問題,從你的敘述中,我也有這種感覺。
所以法律途徑之外,尋求其他的辦法吧,比如媒體,網絡等等
上訴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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