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死亡有哪些補助金
一、殘疾人死亡有哪些補助金
1、殘疾人退休死亡后有喪葬補助。喪葬補助費一般是在職人員或是參加社保的退休人員死亡以后才有的。如果殘疾人員沒有工作,沒有參加社保,是沒有享受喪葬補助費的待遇的。
殘疾患者死亡后殘疾賠償金可以獲得嗎
殘疾患者死亡后殘疾賠償金就不可以再繼續領取。殘疾賠償金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由于人身損害造成的殘疾受害人致使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或者全部喪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以后,會減少或者喪失自己的收入。這種損失,是人身損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種財產損失。對于這種財產損失,應當由賠償義務人進行賠償。
殘疾人死亡,一般不能領取補貼補償,部分情形其繼承人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具體如下:
1、部分殘疾人的親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費
殘疾人員是在職人員或參加社保的退休人員的,死亡后可以領取喪葬補助費,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部分殘疾人的親屬不能領取喪葬補助費
若殘疾人員沒有工作,沒有參加社保,不能領取喪葬補助費。
3、殘疾人因責任事故死亡其親屬可索要死亡賠償
殘疾人因責任事故死亡的,可以獲得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可以獲得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可以獲得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
有殘疾證的人死亡后有補償嗎
殘疾人去世后不能領補貼,但其繼承人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殘疾人退休死亡后有喪葬補助。喪葬補助費一般是在職人員或是參加社保的退休人員死亡以后才有的。如果殘疾人員沒有工作,沒有參加社保,是沒有享受喪葬補助費的待遇的。
1、喪葬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
2、喪葬費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職工、處理后事的必須費用,工傷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應予以補償。
3、殘疾人因責任事故死亡的其親屬可索要死亡賠償
如果殘疾人是因責任事故死亡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的相關內容是什么?
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對于殘疾賠償金及其性質的認定,有著不同的規定,體現出不同的態度。
確定殘疾賠償金時,應當考慮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的因素
1、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全部賠償;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其喪失的程度,賠償相應的數額。——相對勞動勞動能力喪失說
2、在具體受害人勞動能力喪失程度或傷殘等級的確定上,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3、考慮到現實生活中的實際人身損害賠償的復雜性,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法律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等等“,這賦予了法官考慮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殘疾賠償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工傷死亡賠償金應打到配偶還是父母
法律分析:都可以,不管是打到誰的賬戶,第一順序繼承人不能就分配達成一致,是需要平均分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相關推薦:
冷暴力的離婚賠償(冷暴力離婚可否請求賠償)
男方要女方賠償嗎(離婚男方需要給女方補償嗎)
傷殘賠償金繼承嗎(工傷賠償父母和配偶怎么分配)
快遞賠償破損標準(快遞破損怎么賠償標準)
死亡賠償金繼承嗎(意外死亡賠償金繼承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