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局上半年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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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我市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牢牢把握、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區、五基地、八突破”發展戰略和年度工作任務,加快構建保障促進科學發展新機制,切實改善和提高服務保障能力,嚴格保護耕地,嚴格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嚴格依法行政,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十二五”發展良好開局,上半年工作進展順利。現將上半年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進展情況
(一)增強國土資源保障能力,促進全市經濟平穩健康運行
1、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利用計劃,著力謀劃“十二五”工作布局。我市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利用計劃的引領作用,組織編制好土地整治、地質災害防治等專項規劃,按照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好各類用地需求,謀劃好“十二五”的開局。
2、努力解決供需矛盾,切實提高保障發展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把有限的土地資源用在對經濟社會發展起決定作用的領域和環節上。一是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按照年度計劃的要求,科學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嚴控增量,統籌各類用地。積極爭取省上預留年度計劃指標,解決建設用地指標缺口。同時,眼睛向內做好內涵挖潛工作,用好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盡的存量土地。二是實行差別化、精細化管理。按照有保有壓的原則,年度利用計劃做到向重大基礎設施、新興戰略性產業、重大項目、民生工程特別是保障性住房用地傾斜。三是優化用地結構。按照修訂實施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落實抑制兩高一資、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項目的相關政策,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項目,不予審批。四是完善征地報批。嚴格規范農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對重大建設項目,通過提前介入、主動對接、全程服務,通過“綠色”通道,提高土地報(審)批效率。
3、嚴格規范土地開發、儲備和出讓 ,增強土地參與宏觀調控的能力。一是規范建設用地開發。嚴格規范一級開發,堅持政府主導和“一個池子儲、一個龍頭出”的模式。合理確定儲備土地規模,嚴格控制儲備土地抵押貸款數量,防范金融風險。加強土地一級開發監管,做到不以土地換工程或以工程換土地,嚴禁違規把成片土地劃給開發企業搞綜合開發。對市開發區以前不規范的行為進行了及時的整改。二是規范土地出讓。強化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堅持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出讓,嚴禁“毛地”出讓,嚴禁超規模、超標準供地。注重引導供需平衡,準確把握土地投放的規模、時機、節奏,在調節土地供應、結構的同時,密切關注土地開發利用情況和市場效果,實現對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關鍵環節的全過程動態掌握。上半年共供應土地339宗、面積718.83公頃,實現土地價款23.5114億元,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標任務。三是加強供后實施監管。嚴格執行土地出讓合同,督促用地單位按期完成建設項目。堅決查處擅自將工業用地改變為經營性用途的行為,嚴禁閑置土地,防止低效用地,打擊“囤地”行為。
(二)嚴守耕地紅線,完善共同責任機制
1、強化各級政府的耕地保護責任。認真落實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進行了永久性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確保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到位。堅守耕地保護 “紅線”,上半年各縣(市、區)耕地、基本農田保護不觸底、不碰線。從嚴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確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2、持續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繼續推進“金土地工程”,實施農村土地整治工程。統籌規劃、整合資金、整體連片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進一步完善“金土地”項目管理各項制度,嚴格落實土地開發整理招投標、工程監理、督查驗收等制度。認真核查新增耕地面積,確保工程建設的質量和資金安全。
3、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嚴格執行耕地“占一補一、先補后占”的要求,堅決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認真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動態監管和備案工作。嚴格執行耕地開墾費收取標準。加快災后重建補充耕地“掛賬”86個項目和災毀耕地復墾剩余項目的實施,目前“掛賬”項目已完工71個,11個正在施工,有4個未開工,核銷掛賬面積1005畝,8月底前可全部核銷;完成災毀耕地復墾整理面積47733公頃,完成任務數的142%。
(三)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1、嚴格執行節約集約用地標準完善措施。嚴格工業用地投資強度管理,推進工業項目用地價格調控機制和低效工業項目退出機制。開展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潛力評價工作,進行“舊廠房、舊村居、舊城鎮”改造和城市國有土地二次開發,提高土地開發的投入強度、建筑容積率和產出效率,深入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縣 (市)創建活動,把節約集約用地納入對縣(市)級政府年度考核內容。挖掘開發區、產業園區在承接產業轉移、產業集聚 中的土地利用潛力,不斷提高集約化使用程度。完成了開發區、產業園區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工作,對開發區、產業園區進行節約集約用地量化考核,嚴肅查處粗放、低效、閑置用地行為。
2、建立完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新模式。實施礦產資源規劃,加強礦業權管理,完善礦產資源與環境保護相互協調的機制,完善礦產資源開發利益共享機制。繼續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不斷優化礦產資源開發結構布局。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支持和鼓勵礦山企業提高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水平。鞏固深化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成果,依法打擊無證開采、越層越界開采、非法轉讓等違法行為。
(四)加強依法行政,嚴格國土資源管理
1、強化依法管理。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審批土地,依法依規處理好土地管理中的各種利益沖突。對涉及土地問題的重大決策加強合法性審查,防止做出超越法定權限和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決策。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依法組織行政處罰聽證,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上半年我市無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規亂辦事、采用暴力手段或強制手段搞征地拆遷、在招投標中違規操作、利用職務之便謀取非法利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
2、嚴格工作程序。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權,保護行政相關人的合法權益。嚴格征地程序,確保按批準要求實施,預防和防止違法批地、未批先用等現象發生。加強批后監管,落實征地批后實施反饋和抽查復核制度。依法規范供地主體,嚴格土地出讓條件設置,規范合同管理,防止規避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違規行為發生。嚴格規范土地登記發證程序和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頒證行為。全面公開土地登記發證信息,加強核查管理。嚴格規范國土資源領域工程招投標管理,防止圍標串標和假招標行為發生。
3、加強土地執法監察。適應執法手段提升、方式轉變新要求,掌握執法監察工作主動,加強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和衛片執法檢查工作,推進巡查預防體系和衛片執法體系建設,構建內部會審監督制約機制。完善執法監察保障機制,加強執法監察裝備和人員配置,提升執法監察能力。健全了責任追究機制,督促履職盡責。進一步提高執法監察效率,真正做到防范在先、發現主動、制止有效、查處到位,掌握執法監察的主動權。上半年,共進行動態巡查3979次,出動人(車)11935 次,通過巡查共發現違法用地101宗、面積192.1畝,拆除構筑物面積300平方米。“12336”電話接聽舉報44宗。衛片執法檢查中新增建設用地 2964宗,其中違法新增建設用地3宗、面積232.67畝(其中耕地面積174.77畝),目前共立案12宗,自行整改11宗,全市問責耕地比例為 0.23%。
(五)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強服務社會的能力
1、深入實施國土資源民生工程。繼續實施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和“金土地工程”,上半年完成了7處重大地質災害的治理;“金土地工程”項目3個,涉及廣漢市,中江縣和羅江縣,目前進展順利。完成了因災失地農民幫扶任務,全市因災失地農民10416戶30031人已全部入住。
2、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突出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總結“8.13”清平特大山洪泥石流成功避險經驗,健全黨委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群測群防、全民參與的地質災害防范機制,落實臨災避險、預防避險措施,落實防災責任。加大防災知識宣傳普及力度,提高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建立健全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預警監測體系,努力化解地質災害風險。上半年投入資金207萬元,初步建立全市地質災害防治指揮綜合系統平臺。
3、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認真執行中央關于土地和住房供應向民生領域傾斜的政策措施,堅定不移地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貫徹落實好新“國八條”,強化年度供地計劃管理,科學編制土地供應計劃,確定供地總量、結構、布局、時序和方式,將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落實到地塊,及時向社會披露供地情況。全市共計劃修建保障性住房13105套,已落實用地面積63.57公頃。
4、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征地程序,做好征地前告知、確認和聽證工作,確保被征地人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認真落實征地補償和社會保障制度,嚴格落實執行征地報批方案確定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措施,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已開展新一輪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修訂。
5、進一步加強信訪維穩工作。暢通信訪渠道,加大辦信力度,深化行政大調解。大力推行風險評估制度,征地實施必須納入風險評估范圍。深入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源頭治理,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堅決糾正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對信訪問題突出、積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單位要按規定進行問責,確保不因國土資源問題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上半年共受理群眾來信29件、辦結27件,接待群眾來訪61批212人(次)、其中集體訪7批105人(次),均及時處理。
(六)加強基礎性工作,為破解“雙保”兩難提供保障
1、扎實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充分利用“二調”成果積極配合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上半年,開展了綿竹、什 邡 和中江三縣(市)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及農民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積極協調解決各類土地權屬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2、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我市作為統籌城鄉綜合試驗區和試點市,積極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工作,今年在完成農村土地登記發證工作的前提下,確定在旌陽區的一個鄉(鎮)進行農村建設用地流轉試點,積極探索積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經驗。按照節約用地、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的要求,推進征地制度改革,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程序,逐步落實同地同價,保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
3、扎實做好并嚴格規范增減掛鉤試點工作。我市共有增減掛鉤項目30個,所有項目充分考慮農民的當前利益和長遠生計,在農民自愿的基礎上有序進行,無強拆強建。嚴格落實部和省增減掛鉤項目的政策要求,增減掛鉤項目所獲土地增值收益必須及時全部返還項目所在地,用于支持農村農業發展和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4、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全面落實“兩集中、兩到位”,繼續深化以政務中心為主導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做到“機關圍著窗口轉,窗口圍著群眾轉”,優化審批流程,積極配合市電子政務大廳建設,29項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達到了網上申報、網上審批。
5、加強信息化建設。堅持強化統籌、建用并舉、重在應用的原則,加強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以建設國土資源“一張圖”工程和綜合監管平臺為契機,按照省廳印發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強信息化建設,上半年各縣(市)局已啟動門戶網站和視屏會議系統建設,年底完成任務。
(八)深入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全面加強干部隊伍和黨風廉政建設
以深入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為契機,不斷提升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干部隊伍的執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1、大力加強干部隊伍和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讓有為者有位的用人導向,大力選撥人品好、干實事、敢于攻堅破難、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進一步提高干部選撥任用的透明度,保障好干部職工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繼續加強執法監察隊伍和基層國土資源所建設,加強執法隊伍和基層國土資源所人員的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干部隊伍的綜合素質。
2、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懲防體系建設和《領導干部廉政準則》的學習。按照中紀委部署,扎實開展擴大內需、災后恢復重建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和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對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干部人事管理的監督。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建成了基本框架6大體系、5大機制、14類82項具體制度規定和辦法。
3、扎實推進“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按照部和省國土資源廳的統一部署,認真開展廉政風險防范工作,查找權力風險點71個,規范了62項工作流程,評定 A級風險點26個、B級25個、C級20個,針對查找風險情況,制定可操作性強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用地保障壓力巨大,“兩保”的矛盾更加尖銳。由于災后恢復重建、擴大內需、新農村示范片建設的剛性需求,加劇了供地矛盾。一些地方借統籌城鄉發展之機,圈占城鄉結合部和公路沿線的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有的地方以招商引資為名,違反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計劃擅自擴大“工業發展集中區”范圍,圈占土地;有的以調整農業結構之名改變農用地性質,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閑置浪費土地的情況又有所回升,耕地保護的形勢嚴峻。加之國家政策收緊,用地指標、年度計劃回到常態,因此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加上行政問責力度不斷加大,破解供需矛盾難度加大,必須做好經受更大考驗的準備。
2、征地拆遷難,穩定壓力大。隨著《物權法》和國家有關征地拆遷方面新的規定的進一步實施,歷史沉淀的一些安置補償問題,解決難度加大,新老征地補償的巨大差別造成被拆遷人員抵觸情緒大。僅管我們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做工作,但少數被征地人員仍然不予接受,影響了重大項目進場開工建設,同時也產生了不穩定因素。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市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將繼續按照省廳的安排部署,結合我市年度目標任務,按時保持完成年度各項工作任務。
(一) 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力度。一是加強對汛期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巡查力度,及時解決不穩定因素;二是制定科學可靠的地質災害防治預案,與氣象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全市氣象預警系統,提高災害預警水平;三是落實汛期值班制度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健全完善群測群防監測網絡,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深入開展爭先創優”活動,扎實推進“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不斷提升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干部隊伍的執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 以年度耕地保護暨國土資源管理任務為抓手,緊緊圍繞德陽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區、五基地、八突破”發展戰略,構建保障促進科學發展新機制,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確保年度各項目標任務按時完成,確保“十二五”發展良好開局。
2014年9月,楊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啟動,正通過協作國依法辦理相關程序。據溫州市紀委2004年的通報,楊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已追回金額4240多萬元,凍結7000多萬元的資金或房產。
藏身地下室
楊秀珠出逃后輾轉新加坡、美國、荷蘭等多個國家,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個陰暗潮濕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終日。被捕前,她時常一個人絕望地哭泣。當荷蘭警察宣布對其實施拘捕后,她的情緒反而平靜下來。 2011年8月2日,溫州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與浙江城鄉建設廳原副廳長、“外逃女巨貪”楊秀珠有著重大干系的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勝華已經回國投案,并于7月21日被檢察機關依法決定逮捕。
楊勝華曾經在溫州市規劃局為時任溫州市規劃局局長的楊秀珠做司機,后在楊秀珠的幫助下,成為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楊秀珠貪污案發外逃后,楊勝華也逃往國外。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在偵查楊秀珠貪污案時,發現楊勝華涉嫌貪污,于是交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檢察院偵查。2005年10月11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依法對楊勝華立案偵查。
2011年6月28日,楊勝華回國后向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投案自首。因為案情重大,7月21日,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依法決定逮捕楊勝華。之后,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正對案件進行進一步偵查。 2015年6月9日,前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違反簽證規定”一案在曼哈頓移民法庭開庭。
期間楊秀珠在紐約提出政治庇護申請。紐約知名律師、前紐約警察局副局長莫虎在接受采訪時指出,申請政治庇護通常需要證明申請者所受迫害是基于種族、宗教、國籍、政見或隸屬社會團體等原因。楊秀珠律師在此做文章的空間很小,可能會以《聯合國反酷刑國際公約》為由申請不予遞解出境。
10月4日,負責審理楊秀珠案的是法官托馬斯·穆里根。穆里根在9月28日對楊案的“個人庭審”中,“已經拒絕了楊秀珠的政治庇護,但同時給予楊秀珠以反酷刑為由免于遞解出境的批準意向。由于還要進行背景調查,所以沒有作出宣布”。
10月5日,紐約移民律師李進進3日告訴美國之音,中國“紅色通緝令”頭號通緝犯楊秀珠的政治庇護申請已被拒絕,但卻可能被免于遣返出境,因為法官將批準給予她反酷刑保護意向。不過,法官還未作出宣布,而一旦宣布保護令,代表美國政府的律師也可以在30天內提出上訴。
移民專家表示,所謂背景調查通常是一些技術性程序,如調查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等。10月5日將開庭,如果調查已經完成,法官很可能宣布這一決定;如果調查還沒有結束,也可能繼續拖延。美國在1998年10月將聯合國反酷刑公約列入本國法律。獲得這一保護,意味著楊秀珠將可免于被遣返。獲得反酷刑保護的人不能申請綠卡,也不能到美國以外地方旅行,但可以在美居留和工作。楊秀珠獲得這一保護令后,理論上可以在她被關押的地點實行,但實際上獲得保護的外國人一般會獲釋。楊秀珠案被排定10月5日早8點半在紐約聯邦移民法庭再度開庭審理。對于中國官方公布她貪污2.5億元人民幣,楊秀珠予以否認。她說,她的錢“是合法投資房地產得來的” 。 貽害溫州
楊秀珠于1984年任規劃局副局長,直至1998年從副市長任上調離,一直掌控溫州土地、規劃、城建大權。她的一些“名言”至今仍被人們記起:“土地就是錢,規劃審批就是錢,容積率就是錢!”
浙江省一位官員介紹說,早在1992年,溫州市委即已通過了新城計劃,但自1993年楊主管城建之后,這個計劃就被無限期擱置。因為溫州市本來就小,在如此有限的范圍內,土地愈顯稀缺,楊和她的那些“華僑開發商”們一起,把老城的地皮炒了又炒。在楊秀珠時期,溫州市的房價堪稱全國最高。
楊秀珠做生意的大多是華僑,這些人多以低價格從楊秀珠手里拿到土地,用于開發房地產牟取暴利,同時“回報”楊秀珠。知情人稱,楊秀珠每年要出國幾次,這些人便將“傭金匯入楊在國外的銀行賬戶。
除了“華僑開發商”,楊秀珠掌控的鐵路房開公司和鐵龍房地產開發公司也紛紛以低價獲得土地,然后轉手以市價出售,牟取暴利。
楊秀珠掌管溫州城建十余年間,她和她的黨羽靠土地獲取暴利,但整個城市和百姓卻為此付出了高額代價。
“溫州雖是個小城市,但它的房價卻和上海相當,而且因為亂規劃,老城區景觀破壞嚴重,這些都是楊秀珠時期給溫州房地產市場留下的后遺癥。”溫州市一位現任官員說。
宋文光則說,楊秀珠案的核心問題是土地問題。據了解,在楊秀珠當權期間,溫州老城區里的土地幾乎全被批租出去。到本屆政府手中,老城內幾乎已經無地可批、無地可進行規劃,這拉動溫州市房價進一步上漲,并為溫州市未來數十年的城市規劃和開發帶來種種隱患。
楊秀珠案發后,2004年以來,溫州市紀委組織有關部門清查了市區自1992年以來的土塊出讓情況,查出五個地塊涉及漏交、少交、欠交地價款。此外,還查處了串標案件七起,涉案金額2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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