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航班晚點4小時以上,旅客可要求航空公司賠償。
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如果是因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長時間延誤,旅客可以得到航空公司相應的經濟補償。這個指導意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第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標準分為兩個,一個是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另一個是延誤超過8小時以上。
飛機延誤4-8小時(含8小時),航空公司還需向旅客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延誤8小時以上則要向旅客提供價值45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300元。
擴展資料
預防措施
1、預訂機票時使用民航資源網數據分析中心的“航線運力數據分析系統”提前查詢航線航班歷史準點率信息,盡量選擇預訂歷史準點率較高的航班機票。
2、使用“飛常準”等網站的航班延誤智能預報、航班不正常跟蹤服務。
3、關注天氣措施,出發當天及時與航空公司及機場的問詢處取得聯系。
4、投保航班延誤保險。
善后措施
1、及時要求改簽其他航班。
2、要求提供餐食(處于用餐時間)與住宿(延誤6小時并晚至凌晨0點后)。
3、向航班延誤保險的承保人要求賠償(在符合條件時,一般為延誤4小時以上)。
4、向承運的航空公司要求賠償(在符合條件時,一般為延誤4小時以上)。
5、不可罷乘、霸機,否則可能導致受到警方的治安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航班延誤
航班延誤是否有賠償,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具體分析如下:
航空公司原因造成延誤:如果航班延誤是由于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如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內部管理原因造成的,航空公司通常需向旅客提供賠償。例如,因機械故障導致航班延誤,且該故障是航空公司可以預見并避免的,就屬于航空公司的責任范圍。
天氣原因造成延誤:因天氣等原因,由于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或突發事件,導致大面積、長時間的航班延誤、取消或機場關閉等特殊狀態。航空公司和機場應實時向旅客和社會發布信息,航空公司應根據旅客意愿,不受客票退改簽限制條件的影響,免費為延誤航班旅客辦理退票和改簽手續。 航空公司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流量控制原因造成延誤:為了保證飛行安全,在航班流量較大的航路或機場,空中交通管制部門為避免各個飛機之間出現危險接近或空中相撞的情況,會對飛機的流量進行控制。由于機場繁忙,跑道有限,飛機排隊起飛或目的地機場流量繁忙,始發機場受到控制。這種情況下,航空公司應及時將有關信息告知旅客。旅客原因。
旅客原因造成延誤:如果航班延誤是因為旅客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如旅客辦理手續后未能按時登機、旅客突發疾病臨時取消旅行或是在經停站,過站旅客未通知航空公司而終止旅行等原因,航空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總之,當遇到航班延誤時,旅客應首先了解延誤的原因,然后根據具體情況判斷自己是否符合獲得賠償的條件。同時,建議旅客保留好相關證據,如機票、登機牌、航班延誤證明等,以便在需要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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