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重整能否有多個申請人
能有多個申請人。企業有多個負責人就可以有多個申請人。通常情況下,破產重整的申請人應該是全部債權人(包括直接和間接債權人)共同推選的,只有這樣才能表明破產應急措施利用資源的最佳優先權,可以保證所有債權人的利益。
破產案件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法律分析:有權申請公司破產的主體有:債務人、債權人、占出資額10%以上的出資人(限破產重整),負有清算責任的人,金融機構破產的,其申請主體為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相關推薦:
行政處罰通常由誰管轄(關于行政處罰的地域管轄)
司法解散公司的條件(公司司法解散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公司債務能不能轉讓(公司債權債務能否轉讓)
公司有債主可以注銷嗎(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處理原則)
被治安拘留可以保釋嗎(治安拘留可以保釋嗎 大約需要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