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的出資方式有哪些?
新公司成立要根據股東協議的約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規定,股東向公司交付財產或履行其他給付義務,這就是股東出資,那么你知道股東出資有哪些方式嗎?
股東的出資方式有哪些?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出資方式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因此,法律規定的股東出資方式有貨幣和非貨幣財產兩種。
具體分類如下:
1、貨幣
我國通常是指人民幣。也是最主要的出資方式。股東一方是外國投資者的,也可以用外幣出資。由于籌建公司需要各種支出,而且公司開立后的生產經營費用也需要用到資金。所以貨幣出資很重要。
2、實物
實物是有形財產的一部分,有形財產又可以分為動產和不動產。股東出資種類的實物,不動產比如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動產像汽車這些。股東以實物出資一般應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第一,該實物原為股東所有。第二,該出資實物是公司生產經營所必須的。如果是和生產無關的實物則沒有意義。
3、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和工業產權。
在我國,工業產權有專利權,商標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等。要注意的是知識產權要符合確定性、現存性、可評估性、可轉讓性這四個要求,而不是任何知識產權都可以用于出資。
4、土地使用權
一般來說,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股東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后向公司出資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注意的是土地出資是使用權的出資,而且只能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并且是未設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批準后,通過訂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公司則依法交納場地使用費。
股東出資的認定規則
1.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2.以非貨幣財產出資,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據實估價,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注意: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股東出資方式怎么填寫
股東的出資方式應當通過以下方式填寫:
1、股東是以貨幣出資的,直接寫明出資金額;
2、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應當對實物作出估價,然后寫明估價的金額;
3、股東以只是產權出資的,應當寫明是哪一種知識產權,然后寫明作價多少;
4、股東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寫明土地使用權的情況;
5、其他的出資方式也應當如實填寫,比如出資方式是怎樣的,以及估價的金額或者可以得到多少股權。
出資方式,是指為公司或企業投入股份的形式。公司出資方式有貨幣、 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和信用出資。合營企業合營各方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
外國合營者以貨幣出資時,只能以外幣繳付出資,不能以人民幣繳付出資。
綜上可知,不同出資方式在出資以及股權轉讓時的法律手續以及稅務認定程序都是不一樣的,比如,貨幣出資的在出資時無需繳稅,而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是需要按財產轉讓繳納企業所得稅或是個人所得稅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出資方式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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