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差價賠償還能要求利息賠償嗎
買房人要想獲得房屋差價這一預期可得利益,在不發生糾紛的情況下是要以支付全部房款為前提的。即在一個正常的房屋買賣中,買房人支付了全部的房屋價款,獲得了房屋的所有權,房價上漲的利益才能歸屬買房人(房屋的新產權人)。但是由于賣房人的違約,買房人不能實際獲得房屋的所有權,也不能實際獲得房價上漲的利益,因此賣房人應當賠償買房人的房屋差價損失(由于買房人未支付全部價款,對于房屋沒能過戶買房人可能也有過錯等因素,法院在支持房屋差價的時候一般都會打個折扣)。既然買房人獲得房屋差價以支付房款為前提(賣房人違約,在買房人起訴解除合同退還已付房款賠償損失的案件中,法院會判決解除合同賣房人退還買房人已付房款并賠償損失)。那么,已支付房款的利息自然也就不能由買房人享有了,而應當由賣房人享有。換言之,房屋差價損失已經包含了買房人已付房款的銀行利息損失,房屋差價損失和已付房款的銀行利息損失不能同時主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開發商一房兩賣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一房二賣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賣房人應當對所有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的購房者承擔違約責任,并進行相應的民事損失賠償;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開發商一房二賣的法律后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因此,在開發商一房二賣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無法取得房屋,那么就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還已付房款和利息,并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與已付房款等額的賠償責任。
開發商一房兩賣屬于有效合同的買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交付房屋,履行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和無效合同的買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開發商一房兩賣怎么辦?
在開發商一房兩賣的情況下,買家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返還購房款,賠償損失以及違約金;合同中對賠償事項未作具體約定的,則按照法律規定來。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賣房人違約怎么辦
對于乙方也就是賣房者來說,如果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甲方,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某種程度上的經濟損失。除了支付違約金之外,由于乙方在合同規定應交付房屋之日至實際交付日這段期間實際上占用了甲方的資金,還應向甲方再支付所占用資金的利息。
買房子賣方違約應該怎么樣賠?
1、根據規定的二手買賣定金法則,如果是買方違約,賣方沒收買方全部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賣方違約,賣方需支付買方2倍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在房屋買賣鉻銅簽訂之后,因一方當事人根本違約致使另一方訂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售利益損失等可得利益損失的,應酌情予以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在認定和計算可得利益損失的時侯,應從守約方主張的可得利益賠償總額中扣除守約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當擴大的損失、守約方亦有過失所造成的損失、守約方因此獲得的利益以及守約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等因素予以確定。
應對賣房人毀約“借口”
1、借口一:買房人違約在先
對于指責買房人沒有按時支付首付款等違約行為時,法官首先要查實,其次衡量這種違約是否會導致賣房人違約。
如果買房人只晚交了一兩天的房款,就只是輕微瑕疵,不足以讓賣房人拒絕履行合同。但反過來,如果買房人確實延遲10多天付款,就有可能給賣房人造成重大損失,賣房人毀約也就可以理解。
在這里提醒買房人,要注意按時履行合同約定,且在與對方談判的過程中要留下錄音證據。
2、借口二:配偶對賣房不知情
有些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配偶對賣房不知情,就可能導致合同無效,
所以賣房人以這種作為借口來毀約的情況比較多。
再者,買房人也可以提供在看房或簽約時,賣房者配偶在場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言、錄音錄像等。這樣,法院就可以查清真實情況,從而做出判決。如果因為配偶不知情導致合同無效,買房人還可以向賣房人追討相應損失。
買房子賣方違約怎么賠
買房子賣方違約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進行賠償,注意違約金的約定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高于實際損失30%的,對方可以要求降低;低于實際損失30%的,可以要求適當提高。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14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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