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房子的12種方式,一文說清
你們先協商,確定房的價格和歸屬:
1.房給一方
比如給男方,約定剩余貸款由男方負責清償,男方在一定期限內支付給女方房屋補償款,可一次付清也可分期,并約定好何時配合過戶,設置好違約條款,促進對方按約履行,至于先過戶還是先給錢,視你們信任度來定。
2.一起賣掉
約定好怎么賣、多長時間內賣、賣掉如何處理、賣不掉如何處理、賣多少錢、賣高了怎么辦、賣低了怎么辦。
3.繼續合作
約定好雙方如何出資供房,供房款何時轉到貸款人的賬戶。
4.贈予孩子
約定什么時候過戶給孩子,且約定如果一方屆時不配合過戶或擅自抵押、拋售需支付高額違約金,畢竟確實存在約定給孩子,幾年后卻將房子據為已有,你還得打官司確權。你們協商不成,要法院判。讓法院判房產給哪一方,取決于以下因素:
5.對房貢獻大
比如一方出資多或父母有出資,并為該房投入了大量的精力與成本,比如選房、裝修、維護。
6.登記在誰名下
如果爭房實力相當,法院會考慮該房登記在誰名下,方便執行,若登記在雙方名下,不用理會這條。
7.房子與誰同在一個城市
比如房在上海,女方是上海人,男方是北京人,離婚后男方要回北京工作,法官有較大可能將房判給一直在上海穩定工作生活的女方,
又比如,夫妻婚后在北京買房,法官會考慮判給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女方多有不便,可能會判給男方,男方哪怕不回北京,但那套房留給他使用也方便,保不準這套房還可以給男方的父母養老居住。
8.判給帶孩子的一方
如果雙方婚后只有一套房,孩子需要這套房的學位并一直在這套房生活,法官會考慮判給帶娃一方。
9.判給沒房的一方
一方婚前有多套房,另一方少房或無房,可能將房判給無房一方。
10.判給無力再買房的一方
一方收入高,可以隨時買房,另一方收入低很難再買房,有可能判給無力再買房的一方
11.判給實際居住的一方
異地夫妻一方長年居住、生活在該房里,另一方長年不在此居住,法官有可能考慮判給長年居住的一方。
12.雙方競價爭取
條件相當,一定要爭同套房,法官會采取競價,誰出價高判給誰,然后在競價的基礎上給對方相應補償款。
法律分析:1、對于婚前出資的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首付款,故婚前男方與女方對該房產屬于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故男、女方應一人一半。2、男方女方結婚以后,婚前出資部分仍是按份共有。婚后男方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平等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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