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提前退租的,處理方式是,采取協商的方式解決,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那么,租戶提前退租怎么處理?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找法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租戶提前退租怎么處理 租戶提前退租處理方式是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訴。提前退租的違約責任是承租方違背合同約定對出租人的權益造成了一定的損害,需要進行賠償。承租人與出租人在簽訂承租協議時關于承租的事項都有明確約定,雙方都對其內容有信賴利益,一方違約侵犯其對方權益時是要承擔責任的。 二、租房提前退租算違約嗎 租房提前退租算違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租賃合同明確規定租戶在租賃期滿前退房或轉租,房東可以直接扣除租戶押金,那么合同有效,房東有權不退還押金。租賃合同中沒有直接約定退還押金的,押金應當退還給租戶。押金的性質是租賃期間租賃房屋設施的完整保證金。租賃期間房屋設施因租戶損壞的,房東可以在押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費用。 三、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什么 1.合同沒有履行的,終止履行; 2.已經履行的,恢復原狀或者進行補救,并且要求賠償其履行的損失; 3.違約解除的,違約方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租戶提前退租怎么處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建議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法律客觀:《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法律分析:1、如果合同中有對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確規定的。合同中明確規定:在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還相應的租金。”則按合同中有規定執行;
2、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的,可以和房東互相協商來解決租房后中途退房退還剩余租金的問題。經雙方達成一致,則按約定的執行;
3、如果房東不執意不退還租剩余租金的,可以和房東講述一下自己的一些情況,讓房東理解自己提前退房的原因,或許會退一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租戶提前退租的,如果是由于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租戶 不承擔責任 ,可以 解除租房合同 ;但如果是由于自身原因的,屬于違約行為,可以提前退租,但需按照租房合同的約定 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 不定期租賃 ;當事人可以 隨時解除合同 ,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第七百三十一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第七百三十一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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