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的辦理需要租賃雙方持身份證明、房地產交易合同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等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租賃工作人員審查監證后予以簽署初審意見;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交納規定稅費,發放《房屋租賃登記證》。
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后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第七百零六條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無錫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辦理指南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都寫過證明,肯定對各類證明都很熟悉吧,證明是指由組織或個人出具的證明有關人員或事件的真實情況的書面材料。一般證明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無錫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辦理指南,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房屋租賃關系建立或者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社區事務工作機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辦理條件
外地戶籍在無錫居住租賃房屋需要辦理江蘇省居住證。
辦理材料 (原件、復印件,現場可復印)
(一)房東:房產證、土地證、房屋權屬證書土地產權證或不動產證,拆遷安置單/協議或者購房合同不能用于房租租賃登記;
(二)租賃當事人:租房合同、身份證明;
(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房管所現場提供);
租賃房屋屬于共有的,出租人還應當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受托人應當提供委托人授權出租證明;轉租房屋的,轉租人應當提交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辦理流程
攜帶上述材料到租賃房屋對應的房管所→填寫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簽字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當場辦結
辦理費用:免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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