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割,常見的計算方法如下:1、對于一方婚前以全款購買,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屬于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該房屋不參與分割。2、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出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仍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但產權人應當就婚內共同還貸及對應的增值部分,給予另一方補償。3、對于一方婚后,以個人婚前財產出全資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應當析出個人婚前財產部分,對于房屋的增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均等分割。4、婚后一方以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混合出資的,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析出個人婚前財產部分后由夫妻雙方均等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鏈野灶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棚扮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脊鋒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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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于2011年8月12日正式實施,但7年來關于新《婚姻法》的認知仍存在很多盲點,特別是關于離婚法這一塊,今天 情感小編就“新《婚姻法》中離婚房產如何分割”“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帶領大家一起學習。
一、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1、還未取得產權或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一條之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完全所有權之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這類房屋包括當事人用標準價購買的擁有部分產權的房改房,以及當事人購買的但在離婚時還未能辦理產權的各類房屋。
2、在婚前已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如何處理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產權證,不管有沒有支付全部購房款,房屋產權都歸該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財產支付部分的購房款,也不影響房屋產權的歸屬,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有權就這部分用共同財產支付的購房款要求分割或者要求獲得補償。
二、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
一般來說,夫妻雙方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法院將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來判決。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1、硬件
硬件包括房子、工作、工資、經濟實力和身體健康等。例如,離婚的夫妻,如果一方有房子,工作時間比較自由、有雙休,工資水平高,身體健康,就能夠為孩子的成長提供物質保障、創造安定的成長環境,也有更多的的時間陪伴孩子,而另一方條件比較差,那就很可能得不到撫養權。當然如果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健在,也是爭取撫養權的一大助力。
2、軟件
軟件包括智力、素養、學識與性格等。一般外化為學歷,處事的方式。一般而言,高學歷,意味著知識面更廣、有獲取更好社會資源的能力,教育子女的方式會更好。
3、不享有撫養權,并不意味著與孩子完全割裂,不能再往來。我國離婚法明確規定,即使離婚,父母還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不享有撫養權的一方可以探視孩子,探視次數由雙方約定或者法院判決;不撫養孩子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將來年老,孩子還需承擔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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