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哪些情況無法過戶
一、賣家無法提供房產證
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是過不了戶的,到房管局辦不了手續。只有房產證能證明房屋歸屬,如果買沒房產證的房子,要承擔很大風險,權利也沒有保障。
二、賣房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的房產
如果房子有多個共有產權人,買房一定要征得所有共有人同意。有共有人不同意的,買賣無效。即使完成了過戶,之后產權人追究起來,你也只能退房。
過戶時,必須要所有共有產權人到場簽字,有人來不了,要對方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盡可能降低毀約風險。
三、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
買被查封的房子有可能無法交易,或者你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復雜,有惡意的也有無意的。
原因可能是房價大漲,賣家與第三方合謀偽造債權債務關系,讓法院查封房產,使交易被迫中止;也可能是賣家出賣的房屋登記上屬于賣家,但根據規定和家人共有,共有人提起訴訟,查封了房產。
原因很多,買家常常防不勝防。如果涉及訴訟房屋被保全,查封周期會很長,房屋被查封期間無法過戶。
四、未解除抵押的房產
現在房價高昂,不少賣家的房子都是貸款買的。未還清銀行貸款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據規定,必須是無抵押狀態的房產,才能辦理過戶。
所以,購買此類房子,買家需要先到銀行辦解押(所謂的“贖樓”)。如果房子還做了其他擔保欠款,買家必須還清擔保的錢,才能辦理解押。
五、產權因為違規搭建被凍結
如果房屋有違建,按照有關規定,在違建拆除、恢復原樣之前,房子是不能買賣、不能過戶、不能通過任何合法途徑抵押貸款的。
六、正在出租的房屋
我國法律原則之一的“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房買賣。即使房屋產權發生變更,只要租房合同還沒到期,租客就有權力住在里面,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二手房不能過戶怎么辦
1、在合同里備注清楚房子不能過戶一般只是暫時情況,在雙方簽訂交易合同時,可以備注這一條,同樣是受到法律保護,以后過戶如果有問題,可以用合同作為憑證。
2、如果房子不能過戶,那么建議去房管局進行抵押登記。
3、公證。如果要交易不能過戶的房子,可以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4、找中介。雖然找房屋中介的花費不小,但不得不承認使用中介可以為買賣雙方省去不少的麻煩。
房屋不能過戶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分析:房屋不能過戶的原因如下:賣房者無法提供相應合理合法的房產證;共有房屋產權,賣方個人未經其他產權人的同意,私自變賣房產;已經被或者準備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未解除抵押的房產,或未經收押者同意,變賣房產;產權房屋因為違規建筑而被凍結;正在出租的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房子不能過戶的情況有哪些
法律分析:1、被查封。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2、抵押房。未解除抵押的房產。3、離婚。業主離婚未辦理析產登記的房產。4、偽造產權。賣房偽造房屋產權人的委托書進行出售的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房子不能過戶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二)只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三)鑒定為危房的房屋;以標準價購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余價款,向全產權過渡的房屋;(四)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五)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六)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七)所有權有糾紛的房屋;(八)已經抵押,并且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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