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買賣農村宅基地房子是否合法
1、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三種類型。
2、國家雖然對涉及農村房屋、宅基地買賣做了一些規定,但實踐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乃至按照政策制定的章程、規約成為調整糾紛的主要依據,原則上禁止集體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用于非農業建設,轉為建設用地使用權。
3、宅基地作為村民建房用地,其可直接用于非農業建設,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法律未作禁止性規定,但在具體如何轉讓方面,《土地管理法》只是從管理的角度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的批準或者不予批準,僅是規范建房行為而非買賣行為。導致各地在實踐中出現了不統一的情形。
4、對于農村房屋買賣,一些地區也規定了農村房屋須在特定主體間轉讓。集體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轉讓的,居住房屋轉讓的受讓人為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
5、集體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轉讓給前款規定以外的受讓人的,應當在依法辦理集體土地的征用手續后,方可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轉讓手續。
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農村的宅基地,是屬于農村本村的居民的福利來的,宅基地的土地權仍屬于村集體。所以,農村土地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間轉讓和出售。不得向外村居民轉讓、出售,否則,該轉讓出售被視為無效,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宅基地是屬于農民集體的,公民個人并沒有宅基地的權,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若有一下情況: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準;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受讓人已有住房,事實上是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的。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同;轉讓行為需征得集體組織同意;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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