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太多實在還不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協商還款。不管是個人債主還是貸款機構,先不要逃避還款問題,欠錢總是要還的。表示自己良好的還款意愿,然后說明自己的現狀,協商延期還款或者分期還款,減輕自己的還款壓力。2、向親人朋友求助。自己已經欠了太多,這時候可以向家人坦白,訴說實情。尋求親戚朋友的幫助,幫你度過這暫時的難關,并且保證以后會慢慢將欠款還上,有必要的話,還可以寫個欠條。3、變賣財產。如果你名下有房產或者車輛,可以先變賣錢出來還款,這些東西以后都可以再買,先度過眼前的難關再說?!睹穹ǖ洹返诹倨呤藯l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祝愿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平平安安,一帆風順,當遇到困難時,也可以迎難而上,取得成功,沒嫌慎如果有什么不懂得者液問題,還可以繼續詢問,不要覺得不好意思,或者有所顧慮,我們一直都是您最堅定的朋友后臺,現實當中遇到了不法侵害,和不順心的事情也能夠和我詳聊,我們一直提供最為靠譜的司法解答,幫助,遇到困難不要害怕,只要堅持,陽光總在風雨后,困難一定可以度過去,只要你不放棄,一心一意向前尋找出路。
一千個人里就有一千個哈默萊特,世界上無論如何都無法找到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意見和看法,對同一件事情,大家也會有不同的評判標準。我的答案或許并不是最為標準,最為正確的,但也希望能給予您一定的幫助,希望得到您的認可,謝謝!
當事人欠錢被起訴沒錢還,具體如下:暫時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分期還款,延期還款或者減免債務。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要起訴債務人,那么在起訴后,需要積極應訴,爭取在法庭上達到分期還款或限期還款的目的。如果對方不同意延期或者減免債務,法庭不予支持,會限期償還全部債務。如有能力償還但拒不支付,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欠款訴訟的注意事項:
1、注意證據的收集;須注意對于收集的證據要及時,一般是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則,可能對方已超過舉證期限而不予質證。
2、訴訟時效不應忽視;如果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則將喪失勝訴權。
申請強制執行流程如下: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2、法院受理,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5、采取強制措施,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欠錢一旦被仲裁的后果:
1、欠錢不還對方提起仲裁之后,如果情況屬實,仲裁庭會支持對方的仲裁請求;
2、仲裁裁決書生效后仍然不履行的,那么個人名下的財產就很有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行;
3、如果在仲裁裁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后都沒有還錢,債權人一般也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
4、欠債不還,如果雙方在借款合同上約定仲裁,發生糾紛后,一方當事人就可以申請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5、如果借款合同上沒有約定,且雙方商議后不愿意達成仲裁協議,就只能到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當事人欠款被仲裁,債務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可執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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