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達成還款協議,根據法律規定, 超過訴訟時效 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根據相關的法規規定,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 債權債務關系 應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慮采取這種措施,總比毫無辦法強吧。 3、如果在3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而且有證據證明,那么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一般的債務糾紛都是不會報案處理的,除非是被逼或者是被欺詐等情形下書寫的借條才需要報警交給警察來處理。這是由于處理民事糾紛時警察起到的作用是不大的,且報警也無法使得債務關系的 訴訟時效中斷 ,所以若遇到多次討要債務無果的情形,那么最好 向法院起訴 。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打的是“欠條”還是“借條”。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從借條上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對沒有注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后的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在起算。欠條的法定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對沒有注明履行清償欠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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