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加工合同的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五 章承攬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條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條承攬合同的內容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
、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第二百五十三條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
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條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
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第二百五十五條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承攬人應當按照約定選用材料,并接受定作
人檢驗。
第二百五十六條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
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
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二百五十七條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
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百五十八條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
損失。
第二百五十九條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協助的,定作人有協助的義務。定作人不履
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
,并可以順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攬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條承攬人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監督檢驗。定作人不得
因監督檢驗妨礙承攬人的正常工作。
第二百六十一條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
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定作人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
第二百六十二條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
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二百六十三條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
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
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
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五條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
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六十六條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
留存復制品或者技術資料。
第二百六十七條共同承攬人對定作人承擔連帶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八條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
失。
承攬人的工作成果不合格的,如何處理?
現實問題
肖女士向某家具廠訂購了家具一套,約定由該家具廠按照肖女士的圖紙訂制家具。送貨安裝時,肖女士發現該套家具的衣櫥門無法關上,遂叫送貨師傅送回廠修理。再次送貨安裝時,該衣櫥門依舊無法關上,這次肖女士聯系家具廠后,家具廠派人上門維修,但是依舊無法修好,肖女士提出重新制作,但是遭到了家具廠的拒絕,雙方因此發生爭執。那么,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呢?
律師解答
根據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定作人交付的工作,這是承攬人的義務,如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就應當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上述案例中,家具廠在無法修好衣櫥門的情況下,就必須根據合同重作或者與肖女士協商減少報酬,承擔相應的損失等等。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二條 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加工承攬合同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加工承攬合同法律后果包括: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2、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3、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二條 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三條 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第七百七十四條 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應當按照約定選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檢驗。
第七百八十條 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定作人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
第七百八十一條 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選擇請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承攬合同質量不合格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承攬人提供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提出質量異議的,定作人則有權要求承攬人承擔違約責任。承攬人按約向定作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定作人有權不返還定金。定作人向承攬人支付定金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定作人有權要求承攬人雙倍返還所付的定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條 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選擇請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相關推薦:
行政復議多久強制執行(行政復議期滿多久進行強制執行)
行政裁量權原則有哪些(行政裁量權原則有哪些)
抽象行政行為可不可訴(為什么抽象行政行為具有不可訴性)
行政訴訟被駁回怎么辦(行政訴訟書被駁回怎么處理)
行政中止訴訟有時間嗎(行政訴訟中止有時間限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