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刑事案件怎樣可以查出來,
以前的刑事案件怎樣可以查出來在公安部門或者檢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須是對有相關授權的辦案民警才可以查詢。另外,刑事案件在互聯網上不能查詢,屬于保密范圍,只有公安局內網可以查詢。對于網上通緝的案犯,可以網上查詢。
【法律分析】
犯罪記錄不會消除。我國目前立法與司法中尚未明確規定前科消滅制度。大家平常說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記錄,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在我國法律實踐中,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管罪行輕重、主觀惡性大小、是否徹底悔改,均存在犯罪記錄,而且終身不能消除。作為前科所導致的法律義務之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該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的刑事處罰,不得隱瞞。”“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是指按照我國的刑事法律,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犯罪并經人民法院判處刑罰。應當注意,被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或被人民法院予以免除刑事處罰的人,不屬于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一般只要不是進國企事業單位的話,其他的工作單位 就業問題應該沒有什么影響的。拓展資料: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實及受到的刑罰,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過刑罰。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要從重處罰。有某種前科的人不能擔任某些職務,如被剝奪過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中國人民法院中助理審判員以上職務。曾有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不能視為有前科。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怎樣查詢一個人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
法律分析:犯罪記錄俗稱案底,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由于公安系統處理案件的特殊性,這類資料是不對外公開的,僅保存在公安系統內部的數據庫中。一、普通公民無法在網上查到自己或某個人的犯罪記錄。
二、普通公民需要本人,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去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請工作人員幫助查詢。如果長期在外暫住的,也可以到長期暫住地派出所咨詢。
三、要調查某一個人的案底,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完成相關的程序后才能查詢。1、如普通公民確有必的,必須按照信息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書面材料(主要是查詢的用途),經審核通過后能進行相關犯罪記錄查詢。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犯罪人員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按照查詢目的來使用相關信息,并對犯罪人員信息予以保密。不按規定使用犯罪人員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可以委托律師等專業法律人員幫助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一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案底在哪里可以查出來
案底在哪里可以查出來一、案底在哪里可以查出來
1、案底在哪里可以查出來分析詳情如下:
(1)案底一般不能隨便查詢,治安管理處罰的警告、拘留、罰款不記錄檔案,只有刑事處罰才進入檔案留下案底,具體可到公安部門查詢,已經記錄在案的違法事實是無法消除的,有案底會在在檔案里永久保留,一般公民在公開的網絡上是查找不到案底的,必須要到公安內網上才可以查找,如果要查案底必須是法律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后,蓋章帶著先關手續才能查找,查閱是否有案底也是需要申請,具體情況建議撥打當地派出所電話或者110,申請過程會給予你答復。
(2)案底是指犯罪記錄,而犯罪記錄是不對外開放的,只保存在公安系統的內部網絡中,如果想看自己犯罪記錄的,可以向當地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二、案底在哪里可以查出來注意事項如下:
1、中國公民申請查詢,由戶籍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2、在中國境內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國人申請詢問,由居住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3、委托他人查詢的,由委托人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4、單位申請查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詢對象為外國人的,由單位住所地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怎么查詢個人刑事記錄
個人刑事記錄具體查詢方法取決于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體系。以下是一般步驟:
1、確定查詢機構:刑事記錄一般由國家或地區的公安、司法或特定的政府機構保管。需要首先確定負責刑事記錄查詢的官方機構。
2、提交申請:個人查詢刑事記錄通常需要提交正式的申請。這可能包括填寫申請表格、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護照)及其他相關文件。
3、支付費用:查詢刑事記錄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務費用。
4、等待處理:提交申請后,相關機構將對申請進行審核。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時間。
5、獲取結果: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將收到刑事記錄報告。報告的形式可能是紙質或電子版本,具體取決于申請時的選擇和機構的規定。
6、注意隱私保護:在整個過程中,應當注意個人信息的保護,確保所有操作符合當地法律法規。
犯罪記錄包括的內容如下:
(1)如果是行政處罰,包括治安行政罰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養、強制隔離戒毒、責令社區戒毒等行政決定;
(2)如果是刑事犯罪記錄,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等刑事處罰決定。
綜上所述,查詢個人刑事記錄需要通過正式的途徑,遵循特定的程序和要求。鑒于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和程序可能存在差異,建議具體操作前咨詢當地相關機構或法律專業人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一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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