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請后多久立案
一、勞動仲裁立案時間規定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如果認定申請符合受理條件,則應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若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則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未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仲裁案件審理期限
仲裁庭應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件審理。若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特定情況下,如申請人補正材料、增加或變更仲裁申請、仲裁申請與反申請合并處理、案件移送管轄、中止審理等,仲裁期限的計算會有所調整。
三、特殊情況下的仲裁期限
由于勞動仲裁案件數量增加和仲裁員人手不足等問題,有時會出現審判期限超出規定的情形。若勞動仲裁委員會逾期未作出裁決,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可能對此類案件不予受理。
四、法律建議
希望以上信息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仲裁材料交多久立案
1.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后的五日內,如果認為符合受理條件,應當受理該申請,并通知當事人。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了仲裁申請書應當包含的事項,包括當事人的個人信息或法人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仲裁請求及其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及其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3.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后的五日內,如果認為符合受理條件,應當受理該申請,并通知當事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條件,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提交仲裁材料之后多久立案
法律問題:關于提交勞動仲裁申請后多久會被立案的問題,根據規定,申請人在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后的5個工作日內,勞動仲裁委員會應當給予答復。如果申請被受理,委員會將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如果勞動仲裁委員會決定不受理,將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或通知。如果遇到不受理的情況,勞動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1、申請人應前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申請。在立案時,需要攜帶以下文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及證據清單2份,以及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等可能不需要提供)。
2、提交材料后的5個工作日內,仲裁委員會將給予立案,并為雙方設定舉證期限和答辯期限。之后將開庭審理,并對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將下達裁決書。一般情況下,勞動仲裁案件在60天內結案。如果對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在收到裁決書后的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3、申請人可以選擇不聘請當地律師代理,而是尋求專業人士的遠程指導服務,包括代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同時,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勞動者可以繼續在新單位工作,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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