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身損害殘疾賠償金怎么算的?
浙江省人身損害殘疾賠償金是按照傷殘的等級和受害者的年齡來進行計算的,一般六十周歲以下的就會按二十年來進行計算,而對于六十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就直接會按五年來進行計算。
一、浙江省人身損害殘疾賠償金怎么算的?
《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將傷殘等級分為一至十個等級,具體標準規定中有詳細列明。
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5年×傷殘賠償系數。
二、人身損害殘疾賠償金的確定因素有哪些?
確定殘疾賠償金時,應當考慮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的因素
1、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全部賠償;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其喪失的程度,賠償相應的數額?!鄬趧觿趧幽芰适дf
2、在具體受害人勞動能力喪失程度或傷殘等級的確定上,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3、考慮到現實生活中的實際人身損害賠償的復雜性,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5條第2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等等“,此條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考慮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殘疾賠償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收入)喪失說(又稱差額說)
綜合上面所說的,人身損害殘疾金是專門給受到傷殘的人的補償,對于這筆賠償金一般就會按受害者的年齡、還有戶口、還有收入來進行合理計算,一般年齡越小所給予到的金額就會越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不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
四川省人身損害賠償
律師解答:具體見內容。根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全省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的通知》(川高法明電〔2021〕20號),即日起,四川地區人格權糾紛及侵權責任糾紛項下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均按照新標準41444元/年進行計算。
賠償標準及具體項目:
(一)造成一般人身傷害(未達傷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具體標準如下: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費一般80元一天?!卷氂嗅t生開具疾病證明書,醫囑留陪人法院才認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一般50元一天。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第二十四條)
【須有醫院出具病歷或出院記錄或疾病證明書上注明有醫院建議需要加強營養的,法院方會支持】
(二)、造成殘疾的賠償金:
除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150元一天)、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外,還可要求支付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計算方法:評定為傷殘一級,按全額賠償;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作為賠償系數。一級傷殘系數為100%,二級傷殘系數一般為90%,三級傷殘系數為80%,四級傷殘系數為70%,五級傷殘系數為60%,六級傷殘系數為50%,七級為40%,八級為30%,九級為20%,十級為10%。
達到傷殘等級的,還可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賠償:
除搶救發生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外,還可得到以下賠償: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多個傷殘賠償系數計算方法
多個殘疾賠償金一般計算的公式為實際賠償金額等于傷殘的賠償總額乘以賠償責任系數乘以傷殘的等級,這樣才能更好的計算出賠償金,不同的等級所計算出來的公式就會不一樣,這也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受害者的利益。
(一)賠償責任系數分別為:
完全責任:100%;
主要責任:90-60%;
同等責任:50%;
次要責任:40-20%;
輕微責任:10%。
(二)傷殘等級賠償指數分別對應為(法定標準):
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
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三)附加傷殘等級賠償指數分別對應為(無法定標準,學術界觀點):
一級10%二級9%三級8%四級7%五級6%
六級5%七級4%八級3%九級2%十級1%
(四)限制條件:
1、附加傷殘等級指數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的累加總和以10%為上限,超出的不計。
2、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不得大于100%,即以100%為上限,超出的不計。
如何確定賠償標準
1、具體等級需結合實際情況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確定。
2、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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