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師持當事人委托手續到檔案部門查檔、閱卷,通常是到法院檔案部門。有時,法院檔案部門也會同意律師閱卷,但經常只允許律師查閱審判卷正卷,而不同意律師查閱公安偵查卷宗。當事人及律師雖可以查閱刑事案件卷宗,但只能查閱正卷。這里的正卷指審判卷正卷,不包括副卷。副卷主要是辦案機關內部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八條 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關情況和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除外。
《刑事訴訟法》當中對辯護律師閱卷權的詳細規定是在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以后律師可以行使閱卷權,但實際上律師只可以查閱、摘抄案件的訴訟文書以及一些技術性的鑒定材料,意味著其他跟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人民檢察院是有權利拒絕讓律師查看的。
一、關于辯護律師閱卷權的規定是什么?
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規定:“移送審查起訴時,偵查機關應當向人民檢察院移交全部案件材料。自案件移送起訴后,辯護律師可以到人民檢察院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全部案件材料,包括對嫌疑人有利和不利的證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辯護律師閱卷。”
根據這一規定,律師在起訴階段只能看到搜查證、拘留證、逮捕證、起訴意見書、司法鑒定書書等少量材料,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其他證據材料檢察院有權不讓律師看。
二、辯護律師有哪些權利?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
2、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3、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
4、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5、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6、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
7、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9、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自行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10、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辯護的權利依法受到保障。
綜上所述,案件只有進入到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才擁有閱卷權,在此之前,和案件相關的鑒定材料律師都是接觸不到的。律師在閱卷過程中當然也要遵守國家法律制度,公安機關已交審查起訴以后的三天之內應該通知律師閱卷。
一、刑事案件中值班律師有閱卷權嗎?
值班律師有閱卷權。
《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
12、值班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應當為值班律師會見提供便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偵查期間值班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值班律師可以查閱案卷材料、了解案情。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為值班律師查閱案卷材料提供便利。
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咨詢、查閱案卷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出書面意見等法律幫助活動的相關情況應當記錄在案,并隨案移送。
二、值班律師的職責有哪些?
(一)解答法律咨詢。
(二)引導和幫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親屬申請法律援助,轉交申請材料。
(三)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中,為自愿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詢、程序選擇、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法律幫助,對檢察機關定罪量刑建議提出意見,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應當有值班律師在場。
(四)對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情形代理申訴、控告。
(五)承辦法律援助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辯護律師有哪些權利?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
2、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3、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
4、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5、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6、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
7、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9、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自行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10、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辯護的權利依法受到保障。
值班律師雖然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指派的律師,可是,值班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職責跟普通律師都是一樣的,唯一不同的就是值班律師不會向犯罪嫌疑人收費,給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師并不是走過場,所以辦案機關應該尊重值班律師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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