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見證人拒不作證怎么辦
刑事案件當中的見證人拒不作證的情況下法院是可以強制當事人到庭作證的,假如經(jīng)過法院的強制傳喚以后仍然拒絕出庭作證,法官可以對見證人進行訓誡,甚至是處10天以下的拘留。可是證人拒絕出庭作證的這種情況很普遍,司法部門一般也不會采取強制措施。
一、刑事案件的見證人拒不作證怎么辦?
見證人拒不作證的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作證,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拒絕到庭或到庭后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jīng)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
2、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
4、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二、偽證罪的后果是怎樣的?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jié),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哪些行為構成偽證罪?
以下6個情形,應以偽證罪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證行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輕罪重判的。
(二)偽證行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或者重罪輕判的。
(三)偽證行為造成冤、假、錯案的。
(四)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經(jīng)濟犯罪分子銷毀罪證或得制造偽證的。
(五)出于偽證行為致使他人自殺或精神失常的。
(六)偽證行為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見證人不愿意出庭作證的原因,無非是國家沒有什么有效的法律措施,能夠保證證人的人身安全,所以很多證人愿意以書面形式向法庭作證,但是不愿意當庭作證,從這方面來說,證人的這種想法也無可厚非,所以解決不愿出庭作證的關鍵還在于如何保護證人的安全。
刑訴法證人的相關規(guī)定是什么
刑訴法證人的相關規(guī)定是:
1、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2、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
3、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絕作證的,予以訓誡,情節(jié)嚴重的,經(jīng)院長批準,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如何強制證人出庭作證?
在探討如何強制證人出庭作證的問題時,我們首先需明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此法明確指出,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后,若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則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強制其到庭。但需注意,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對于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出庭后拒絕作證的情況,則可給予訓誡,情節(jié)嚴重者,經(jīng)院長批準,可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處罰人對拘留決定不服,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執(zhí)行不停止。
在執(zhí)行強制證人出庭時,應使用《強制證人出庭令》,而非拘傳。實際上,這一措施需謹慎使用。在制定《刑訴法解釋》時,曾有意見提出在通知證人兩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后,才能強制其出庭。然而,考慮到這可能會降低刑事審判效率,此意見最終被刪除。盡管如此,仍需通過會議、講話等方式傳達精神,即在實務中盡量避免強制證人出庭,而主要通過訓誡、拘留等手段發(fā)揮威懾作用。
法院的中立立場是關鍵。法院不應隨意為控方或辯方尋找證人,證人不出庭時,應由所屬一方先行解決。只有在確有必要強制證人到庭履行作證義務時,法院才能采取強制措施。
相關推薦:
刑事犯罪顯著輕微(刑事立案后 發(fā)現(xiàn)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
刑事訴訟證人強制(刑事訴訟法證人強制出庭的條件)
酒駕刑事量刑標準(酒駕量刑和判罰標準)
刑事勘驗的見證人(見證人的條件)
偷盜是刑事犯罪嗎(偷盜和盜竊有什么區(q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