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請刑事證據鑒定
一、刑事司法鑒定的流程
1、審查鑒定;
2、查驗送檢材料、客體,審查相關技術資料;
3、根據技術規范制定鑒定方案;
4、對鑒定活動進行詳細記錄;
5、出具鑒定文書。
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七條 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提出意見。
法庭對于上述申請,應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第二款規定的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適用鑒定人的有關規定。
司法鑒定證據保全有什么流程
司法鑒定證據保全的流程:
1、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采取證據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職權主動進行;
2、當事人申請保全證據的,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準許證據保全;
3、人民法院進行證據保全;
4、保全證據的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以備將來使用。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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