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法定量刑情節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法定量刑情節有哪些刑事案件中的法定量刑情節主要包括累犯、主犯、自首、立功、犯罪中止、防衛過當等。量刑情節一般分為法定量刑情節和酌定量刑情節。而酌定情節是指人民法院從審判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在刑罰裁量過程中靈活掌握、酌情適用的情節。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一條
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成年人打未成年人怎么處理?
我妹妹是未成年人 我是成年人 她有一個朋友 老惹我們 就屬于那種網絡上重拳出擊 現實唯唯諾諾的 我讓她當面說她不敢 背后嚼舌根一套一套的 跟朋友裝可憐 我脾氣很好 但我很想打她 罰不罰錢不重要 重要的是怎么不牽扯我妹我國刑法規定了故意傷害罪,毆打未成年人可以作為故意傷害罪中一個情節,酌情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作出了對毆打不滿14周歲的人從重處罰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酌定量刑情節需要報最高法院嗎?
酌定量刑情節不需要報最高法院,任何審理案件的法官,在查閱了案件的證據以及其他材料之后,都是有酌情處理的權利的,只要并非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并非是一定需要將酌情處理的結束告知給最高院,并且任何酌情處理都是需要有司法依據的。
一、酌定量刑情節需要報最高法院嗎?
酌定量刑情節不需要報最高法院,量刑情節有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除處罰。在1997年刑法中,總則不再有加重處罰。如果需要加重刑罰必須在刑法分則中有明確規定,這一般是所謂的情節加重犯。
1.從重處罰。在法定刑幅度內,適用相對于沒有從重處罰情節的情況較重的刑罰。
2.從輕處罰。在法定刑幅度內,適用相對于沒有從輕處罰情節的情況較輕的刑罰。需要注意的是,從重處罰并不意味著法定刑的“中間線”以上判處刑罰,從輕處罰也不意味著在法定刑的“中間線”以下判處刑罰。正確的做法是,先暫時排除犯罪人所具有的從重、從輕處罰情節,綜合考慮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根據刑法估量應當判處什么刑罰,再考慮從重情節與從輕情節,從而確定應當宣告的刑罰。
3.減輕處罰。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減輕處罰有兩種。其一法定的減輕處罰情節。這又分為兩種情況。①在刑法分則條文規定的刑罰只有一個量刑幅度的情況下,減輕處罰就是判處低于該條文規定的量刑幅度最低刑的刑罰。②在刑法分則條文規定的刑罰有幾個量刑幅度的情況下,減輕處罰就是判處低于與犯罪人所犯之罪具體相對應的該條文規定的量刑幅度最低刑的刑罰。其二法外減輕處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根據案件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4.免除處罰。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罰處罰。
二、酌定量刑情節適用實質根據
1.酌定量刑情節適用的實質根據之社會危害性。社會危害性,是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侵害。刑罰是基于社會危害性而產生的,也是由社會危害性所決定,這也是判定法定刑設置是否合理、宣告刑裁判是否恰當的標準。
行為是體現社會危害性程度的重要載體,其處于社會危害性評價的核心位置。行為作為犯罪構成要件的必備要素,除符合法定的基本形式外,具體社會危害性的判斷還依賴行為類型、性質、方式、對象、時空條件等要素區別。行為所引致的結果與行為是相伴相生的,在結果犯、危險犯中,危害結果還是法定構成要件,危害結果反映了行為所觸及的社會關系損害程度,是社會危害性程度判斷的重要因素。在結果的判斷中要考慮是實害結果還是潛在危險,是物質性損害還是非物質性侵害,同時還得考慮行為與結果間的關聯程度,是直接因果關系還是間接因果關系,聯系程度緊密還是松散,發生的可能性大還是小等情況。此外,社會危害性程度的判斷還要考慮罪過、犯罪目的、動機等主觀方面因素。
2.酌定量刑情節適用的實質根據之人身危險性。人身危險性是行為人將來實施犯罪行為的可能性。人身危險性作為量刑的根據,對量刑可以產生從輕或從重的影響。人身危險性的判斷是針對已然事實所作未然之罪的預判,但也不是局限于單純個體的預判,脫離客觀行為的人格判斷容易陷入主觀主義的誤區,未然之罪的預測也不可能脫離已然之罪,比如行為類型、手段及罪過形式都有可能對是否再犯罪的評估產生影響。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嚴重社會危害性的判斷與人身危險性的判斷對象存在交叉之處,但二者評價內容完全不同,實現刑罰目的的功能也完全不同,并不存在重復評價之嫌。
3.酌定量刑情節適用的實質根據之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的并合。人身危險性與社會危害性作為判斷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根據,是量刑情節實質內容的體現,也是判斷酌定量刑情節對刑罰影響程度的實質性根據。如前所述,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各自具有獨立的內容,是兩個既互相區別又互相聯系的概念。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承載著不同的行為及行為人屬性,體現了不同的刑罰目的。社會危害性是基于已然發生的犯罪行為相關的事實要素所作的價值判斷,且是犯罪行為進入刑法評價視域的本質原因,對其評價存在有無及大小的二元視角,對應著刑罰直接、樸素的報應功能;人身危險性則是基于已然發生的與行為人相關的客觀事實要素對行為人可能為或不為的行為作出的預判,是犯罪行為已進入刑法評價視域后的衡量,只存在程度大小的評價,對應著了刑罰次生的預防功能。二者雖大不相同,但絕非完全對立關系。現實的社會危害性可能是從過去的人身危險性轉化而來的,現在的人身危險性也可能轉化為將來的社會危害性。
只有刑事案件才會涉及到需要酌情處理,檢察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之中,一定需要以事實為依據,并且在開庭審理之日,辯護人以及案件的原告都已經履行自己的義務之后,檢察長只要并非判處犯罪主體死刑,此時酌情處理的結果并非一定需要告知最高院。
刑法的量刑情節的種類有哪些
刑法的量刑情節的種類有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還有應當和可以情節,從輕和從重情節以及單功和多功情節。法定情節則是在刑法中有明確規定的,酌定量刑情節則是在刑法匯總沒有具體規定的。
一、刑法的量刑情節的種類有哪些
法定情節:是刑法總則或者分則中明確規定的情節,如刑法中規定:正當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從輕或者免于處罰。又如: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分等,都是法定情節。
酌定量刑情節,簡稱酌定情節:是刑法沒有作出量刑的具體規定,只是根據有關刑事政策和經驗,由法官靈活作出的量刑適用情節。如刑法規定:被判處罰金的,如果由于遭受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酌情減少和免除。
酌定情節,它雖然不是刑法明文規定的情節,但對量刑仍然起著重要作用。根據司法實踐,常見的酌定情節主要有以下幾種:
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為犯罪構成要件(行為)內容時,不是量刑情節。
2、犯罪的時空及環境條件。犯罪的時間、地點、環境條件不同,也能說明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不同,因而是影響量刑的因素。
3、犯罪的對象。在刑法沒有將特定對象規定為構成要件的情況下,犯罪對象的具體差別,反映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因而是量刑時需要考慮的情節。
4、犯罪行為造成的危害結果。當危害結果不是犯罪構成要件內容時,危害結果的輕重對說明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起重要作用,因而成為量刑時應斟酌考慮的重要情節。
5、犯罪的動機。犯罪動機不同,直接說明行為人的罪過程度不同,因而是量刑時必須考慮的因素。
6、犯罪后的態度。犯罪后的態度,反映行為人的人身危險程度,因而在量刑時應當予以考慮。
7、犯罪人的一貫表現。犯罪人的一貫表現既不是定罪的根據,也不是量刑的主要依據,但與犯罪行為有密切聯系的一貫表現,卻是量刑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8、前科。前科是指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事實。
二、應當情節和可以情節
應當情節:是指在量刑時必須予以考慮的情節,如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這是量刑是必須予以考慮的情節,決定對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可以情節:是指在量刑時法官依法律許可或者法律授權在量刑時的先擇性情節,如: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教唆犯罪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從輕情節和從重情節
從輕情節:是指依據刑法分則的規定可以在規定的處刑幅度內從輕處刑的各種情形。如: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人又主動投案自首、積極搶救被害人并賠償其損失等,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其過失人在造成過失后的作為,即是減輕情節,主動中止犯罪,也具有減輕情節。
從重情節:是指依據刑法分則的規定,在處刑的幅度內從重處罰的各種情形,如過失致人死亡,本應主動投案自首,采取積極搶救措施,但過失人卻逃離,致傷者死亡,依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人逃離,不搶救傷者的情節,就是從重情節。
四、單功情節和多功情節
單功情節是僅有一種量刑情節的情節,如累犯,只有一種量刑情節從重。
多功情節是對量刑產生多種可能的情節,如初犯、偶犯、中止犯等都具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
綜上所述,刑法的量刑情節的種類有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等四種情節,對于酌定量刑情節是在刑法中沒有具體規定的量刑,會根據當前政策和經驗由法官靈活的作出量刑范圍來適用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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