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偵查的概念
刑事偵查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證據,證實犯罪、_獲犯罪人及在偵_中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的訴訟活動。偵_活動包括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勘驗、檢_,搜_,扣押物證、書證、視聽資料,扣押、凍結存款、匯款,鑒定,通緝在逃犯,以及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偵_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偵_,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罪重的證據材料,并予以審_核實。根據需要采取各種偵_手段和措施,但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
偵查原則
偵查工作的原則是指偵查機關在刑事訴訟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它是一系列的基本行為準則,偵查人員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必須予以遵守。
(一)迅速及時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偵查機關接到報案后要立即組織偵查力量,制定偵查方案,及時采取偵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種證據。偵查工作必須迅速及時,這是由偵查工作本身的特點所決定的。偵查工作迅速及時,是順利完成偵查任務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條件。偵查工作是一項時間性很強的訴訟活動。犯罪分子作案以后,為了掩蓋罪行,逃避罪責,總是想方設法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同案人訂立攻守同盟,有的還可能繼續危害社會。另外,由于自然的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證據難以收集,由此,為了順利完成偵查工作,偵查人員必須貫徹迅速及時原則。
(二)客觀全面原則
所謂客觀,就是指一切從實際情況出發,尊重客觀事實、按照客觀事實的本來面目去認識它并如實反映它。所謂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調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況,不能僅僅根據案件的某個情節或部分材料就下結論。這一原則要求偵查人員一切從案件的實際情況出發,實事求是地收集證據。既要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證據,又要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的證據。
(三)深入細致原則
刑事案件千變萬化,十分復雜。在偵查過程中,為了準確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偵查人員還必須堅持深入細致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偵查人員必須作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對犯罪的具體情節要全部查清,并要求有相應的證據證明。
(四)依靠群眾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在偵查工作中,不僅要充分發揮專門機關的作用,而且要善于依靠群眾的力量。犯罪嫌疑人生活在廣大人民群眾之間,群眾對于犯罪嫌疑人的經歷、表現都比較了解,可以為偵查人員提供線索;并且由于人民群眾對犯罪的深惡痛絕,人民群眾也會主動同犯罪做斗爭。所以在偵查工作中,偵查人員應當充分注意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
(五)遵守法制原則
程序法制原則是刑事訴訟的一項基本原則,旨在將刑事訴訟活動納入法制的軌道,以防止國家專門機關濫用職權,恣意妄為,保證刑事訴訟的民主性、公開性,從而順利實現刑事訴訟的目的和任務。偵查是一項嚴肅的執法活動,偵查機關和偵查人員進行偵查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偵查機關所適用的各種專門偵查手段和采取的強制性措施,稍有不慎,就會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或者其他訴訟權利。因此,在偵查工作中,偵查人員必須增強法制觀念,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收集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嚴禁以威脅、引誘、欺騙、允諾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采取逮捕、拘留等強制措施,也必須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
(六)保守秘密原則
偵查是同各種刑事犯罪嫌疑人進行的尖銳而復雜的斗爭。偵查與反偵查的矛盾,存在于整個偵查的過程。偵查工作的這種性質和特點,決定了在偵查工作中要注意保守偵查工作秘密,嚴格禁止將案情、證據、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的情況向無關人員泄露,以保證偵查活動的順利進行。
刑偵是做什么的
刑偵,即刑事偵查,是公安機關在刑事案件中負責破案的部門。其職責主要包括收集證據、審查案情、調查取證、偵破案件等幾個方面。
1、 收集證據
刑偵人員需要深入案發現場,進行勘查和搜查,收集現場遺留的物證和口供等證據。
2、審查案情
刑偵人員需要對案件相關證據進行深入的審查和分析,以便確定案件的真相和破案方向。
3、調查取證
刑偵人員需要通過追蹤嫌疑人、查閱證據資料、詢問相關證人等方式,對案件進行系統的調查取證。
4、偵破案件
刑偵人員需要及時動員和調度相關警力,協同作戰,追捕嫌疑人,并在確定嫌疑人之后,進行審訊和醫學鑒定等工作,最終成功偵破案件。
刑偵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心理素質:
1、敏銳的觀察能力
作為刑事偵查人員要善于從紛繁復雜的事務中發現蛛絲馬跡,不僅能觀察整個事物的現象,洞察其發展趨勢。
2、敏捷的思維能力
刑事偵查員要善于從已經暴露出來的種種現象和問題,通過聯想和邏輯思維,去發現尚未明確的問題。
3、靈活的應變能力
刑事偵查人員要善于根據變化了的情況,隨機應變,不失時機地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4、準確的判斷能力
刑事偵查人員要善于從紛繁復雜的現象、線索和材料中理清頭緒,進而正確認識事物的真相和本質。
5、持久的記憶能力
刑事偵查人員要善于詳細觀察并記憶事物,并能把過去保持在頭腦中的感知、思考、操作、體驗的事物再現出來。
刑事案件社會調查是什么
1. 審前社會調查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在考慮對被告人、罪犯實行社區矯正前,委托司法行政機關進行的調查。
2. 這一調查的目的是了解被告人和罪犯的個人表現、家庭環境、教育背景以及社會生活等情況。
3. 完成調查后,司法行政機關需向委托機關提交書面調查報告。
4. 調查報告通常會包含對被告人、罪犯是否適合實行社區矯正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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